试用期内单位解除合同的限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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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试用期内单位解除合同的限制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解雇员工?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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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内劳动者合同应当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1、款规定:劳动者“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一次解除合同,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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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员工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
一、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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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如何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在试用期内如何解除合同问题解答如下, 一、劳动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⑶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⑸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⑹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⑺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⑻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⑼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⑺、⑻、⑼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⑴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⑵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⑶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⑷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⑸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⑹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⑺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
⑻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⑻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⑵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⑶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⑸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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