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只要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那么,买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对此,我国法律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所以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可以依据这些规定来判断,哪些买房合同会被视为无效。本文马上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五)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六)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七)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二、哪些买房合同会被视为无效
房产合同是由房管局统一编制、用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的合同,所有的商品房销售都必须签订房产合同。常见的房产合同包括:房产买卖合同、房产租赁合同、房产代理合同、房产中介合同、房产抵押合同、房产转让合同、房产销售合同、房产赠与合同等等。
实践中,房产合同纠纷是房产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种纠纷,房产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就会产生房产合同纠纷,比如买方不按时支付房产费;卖方不按时给买方办理房产证等等。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枣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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