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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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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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施工企业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引进和选择,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2、完善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3、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内部承包人的资质管理,对工程项目在管理、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撑。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是建筑工程方面的常见的纠纷,是值得我们注意的。那么,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的注意事项

1、施工企业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引进和选择,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内部重要的人力资源,对整个工程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应从人品、信誉、经济实力、施工能力和经营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部承包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需要的资质条件。而且,施工企业要与内部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办理社保缴纳,建立合法的劳动法律关系

2、完善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司法实践中,我们常见的内部承包合同往往只是简单概括地约定了一些通用条款,一遇到实际具体问题,合同条款基本无法适用。鉴于此,建议内部承包合同要明确约定诸如工程价款的结算条件、违约责任、承包的最终责任划分、中途接管的法律后果、提供担保等问题。

3、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内部承包人的资质管理,对工程项目在管理、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撑。在实行内部承包的管理过程中,切忌“一脚踹”,施工企业不能撒手不管,而是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完善对项目资金的管理,这样才能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有序推进。

二、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

1、劳动关系不存在导致内部承包合同无效

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是内部承包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法院在认定劳动关系时,会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情况、考勤记录等综合认定。当事人若不能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或支付过工资等能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法院将不予支持劳动关系存在的主张,内部承包合同也因主体不适格,涉嫌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而归于无效。

2、施工企业缺乏对内部承包人的资质管理导致内部承包合同无效

当事人虽然在内部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双方内部承包的权利义务,但实际中并无证据能证明施工企业对内部承包人进行资质管理,即无证据证明施工企业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内部承包人相应的支持,故该部分事实不足以认定施工企业履行有效的内部承包合同中施工企业应尽的义务。因此,双方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实际系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的性质,应认定无效。

3、名为内部承包实为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则合同无效,但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的规定,虽然当事人之间的行为因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而无效,但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承包人要求对方参照合同约定支付所欠工程款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4、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发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的规定,如果内部承包合同无效,内部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要求其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5、内部承包合同有效,内部承包人对外承担责任的,对本属于施工企业的责任可向其追偿

内部承包人将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实际施工人,在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后,可以依据施工企业与内部承包人有效的内部承包合同的约定,要求施工企业对内部承包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垫付的工程款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应予以支持。

6、内部承包合同有效,实际施工人要求施工企业承担责任的,施工企业对外承担责任后,可向内部承包人追偿

内部承包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对外,内部承包人系代表施工企业履行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直接由施工企业来承担;对内,由于承包的性质决定了工程最终的盈亏均由内部承包人来承担,故施工企业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据内部承包合同向内部承包人进行追偿。

综上所述,在进行处理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首先我们要对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相关的认定,在进行法律效力认定的时候,我们要按照上述的条件进行判断,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临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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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部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1、对合同内容的审查:1 审查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政府批文,不符合的无效。2、审查合同规定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的无效。2、对承包方资格的审查:主要审查承包人有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具有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允许低于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是否办理了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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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五项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建设工程“五项制度”包括哪些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工作五项制度是指:
一、公示制度。拆迁实施单位必须在拆迁基地内设立公示栏,内容为:基地的拆迁补偿方案;基地最低补偿价和价格补贴系数;按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有关规定;按时搬迁的奖励政策和其他补助政策;评估单位名称、评估人员姓名;房屋评估基准价;评估鉴定机构;拆迁公司名称、基地负责人姓名、上岗工作人员工号;基地工作时间、公司和基地联系电话等等。
二、接待制度。拆迁单位应在拆迁公告之日起在基地设立接待室,落实接待人员,规定接待时间,双休日、节假日要坚持照常接待。
三、举报制度。各区县房地局拆迁管理部门,应在每一个拆迁基地设立举报箱。举报箱由专人定期开启,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根据职责由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在举报箱上告示市、区县房地局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
四、承诺书制度。承诺书必须明确拆迁电位的责任,严格依法动迁,严禁对动迁户哄、吓、骗,严禁对未签约居民户断水、电、气、通信,严禁动迁工作人员打人、骂人等行为。区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拆迁人及其拆迁实施单位履行《房屋拆迁管理承诺书》的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和年检的依据。
五、监管制度。各区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区县长牵头,监察、政法、、建设、房地部门组成的拆迁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拆迁单位的行为实施全过程的管理、监督,以及拆迁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负责化解由拆迁引起的矛盾。市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委办局加迁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拆迁单位的违规行为一定要坚决制止,直至吊销拆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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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1、要注意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主体,一般只能是由法人作为合同的主体。2、在订立建设施工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其中的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3、注意施工合同订立只能通过书面形式,而订立程序分为为要约与承诺两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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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包括哪些内容求答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其先后顺序。基本建设工作不论从技术方面还是从组织管理方面来看都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建设的时间比较长。  从可行性研究开始,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到竣工投产,在这个过程中的各个阶段,相互衔接,环环紧扣,任何一个阶段出差错,势必影响全局,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所以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基本建设工作各阶段内在联系的经验总结,它反映了基本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是基本建设经济规律的表现。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也就是要求按经济规律办事。只有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建设,才有可能加快工程进度,收到预期效果。学校基建项目,从计划建设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般要经过以下五个阶段、二十一个步骤。  五个阶段是:  

1)以确定项目建设条件为中心的项目前期阶段;  

2)以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为中心的工程招投标阶段;  

3)以建筑安装施工为中心的投资实施阶段;  

4)以交付使用为中心的工程验收阶段;  

5)以资金考核为中心的竣工决算编制和审核阶段。  二十一个步骤是:  (
1)项目前期方案招投标(根据国家标准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提出建设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学校编制设计文件,邀请不少于四家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前期方案设计,经专家组全面审核通过后,进入教育局拟建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  (
2)拟建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  (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核;  (
4)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求或设计范围》审批(
第一阶段);  (
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一阶段);  

6)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7)施工图设计;

8)施工图纸审查;  

9)办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阶段申请施工图审查);  

10)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  (11)申请领取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阶段,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12)工程招投标;  (13)施工单位进场和签订施工合同;  (14)建筑安全备案;  (15)工程质量监督备案;  (16)缴纳墙改基金费用;  (17)报送兰州市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18)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9)建设项目施工和验收管理程序;  (20)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21)工程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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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起草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起草涉及到工程技术标准、质量的监督检查、施工期限等问题,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规也很多。下列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应当注意的:

1)作为承包方为讲,首先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情况、工程量、工程的难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达到的施工力量等。

2)作为发包方,应当审查承包方的资质等级,是否有力量承包此项工程。

3)发包方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监督的方式、时间、工程内容;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分要作出适当的安排。此外,还应当注意以下细节:  
1、合同双方单位名称应为全称,且必须和企业的工商注册名称相一致。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主体。  
2、工程概况要描述简介清晰。工程内容描述不应与专用条款中描述相矛盾。工程地点应为所实际工程所在地,这是因为工程结算的税率记取和工程纠纷依法解决时,都和工程所在地点有联系。  
3、工程开竣工日期应明确,工期日历天数要计算准确。如果签订合同时因某些原因尚不能明确具体时间,亦应在专有条款注明开竣工日期的具体确定方法,比如自接到发包人书面开工令日起。  
4、工程质量。应明确质量要求。对于要求质量优质的工程应在专有条款中约定是否有奖励及奖励的计算方法。  
5、合同价款: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根据建设部107号令的11条规定,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合同中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起草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起草涉及到工程技术标准、质量的监督检查、施工期限等问题,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规也很多。下列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应当注意的:

1)作为承包方为讲,首先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情况、工程量、工程的难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达到的施工力量等。

2)作为发包方,应当审查承包方的资质等级,是否有力量承包此项工程。

3)发包方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监督的方式、时间、工程内容;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分要作出适当的安排。此外,还应当注意以下细节:  
1、合同双方单位名称应为全称,且必须和企业的工商注册名称相一致。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主体。  
2、工程概况要描述简介清晰。工程内容描述不应与专用条款中描述相矛盾。工程地点应为所实际工程所在地,这是因为工程结算的税率记取和工程纠纷依法解决时,都和工程所在地点有联系。  
3、工程开竣工日期应明确,工期日历天数要计算准确。如果签订合同时因某些原因尚不能明确具体时间,亦应在专有条款注明开竣工日期的具体确定方法,比如自接到发包人书面开工令日起。  
4、工程质量。应明确质量要求。对于要求质量优质的工程应在专有条款中约定是否有奖励及奖励的计算方法。  
5、合同价款: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根据建设部107号令的11条规定,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合同中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还建房买卖包含什么手续和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还建房买卖有哪些手续和注意事项
1、签订买卖合同
2、去公证处办理公证
3、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1、对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因不能证明卖房对买卖房屋具有所有权,所以公证处不会给予公证。
2、有的拆迁还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而有的属于商品房,这点当事人要弄清楚,如果还建房是经济适用房,那么,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一般为5年),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
3、购买还建房会有比较大的风险,如果买家实在要买,可以先与卖方签订房屋期权买卖协议书,对交易的详细内容步骤和方法越清楚越好,约定的违约金最好不低于所付金额的两倍。再让卖方签署一份代为办理还建房一切事宜的委托书给买家,并移交所有相关资料,由买家全权处理还建房所有权证办下来之前的一切事宜。该委托书可以拿去公证。等到还建房所有权证办理下来后,双方再按照约定去办理过户手续。
注意事项:
1 市级及以上ZF出面搞的还建房,将来是有两证的,其中土地证为划拨性质,以后交易需要出土地转让金,镇、村自盖房无两证。
2 查询还建房有无两证,可以去规划局、房管局查询。
3 由于交易时通常还没有两证,银行不给办理抵押贷款,需要一次性付清全款。
4 现在办理还建房买卖多数通过仲裁和公证来办理,这样的过程也不完全能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5 我知道有一种办法比较保险,就是在拆迁早期,将拆迁协议更名,此时可以保障产权问题,不过此时,还建房实体看不到,也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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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2、网站建设的完成如需要合作完成时,则需对合作的相关内容作出约定3、项目建设工作流程与时间进度需作出说明4、网站建设的质量要求尽量具体细化5、制订出合适的网站承建费用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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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报告工程建设投资应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5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9.1厂区建设方案
6.4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4。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
第一章 总论
1.1项目实施进度安排1
1.1工程项目名称。你好.2自然地理4,以下是目录.1行业发展情况
2.2公用及辅助工程
第七章 项目环境保护
7.1产品方案
3.5建设规模
第四章 项目地区建设条件
4.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3成本费用测算1
4.4项目生产工艺
5.3项目产品市场分析
2.2招标原则及招投标方案
第十三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1
3.5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
第二章市场分析
2.2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
10.2项目实施进度表
第十二章 项目招投标1
2.1项目招标目的1
2.2能耗分析
8.5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第十四章 项目财务评价及社会效益分析1
4.5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第八章 节约能源8、消防
9.2产品应用领域
3.5项目企业综合优势分析
2.6项目产品市场推广策略
第三章 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
3.6项目盈亏平衡及敏感性分析1
4.4劳动保护
9.4项目投资估算1
3.2安全教育
9.2项目背景
1.3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第十一章项目实施进度安排1
1.2风险防范对策第十六章 可行性研究结论建议1
6.3项目运营期环保措施
7.7财务评价结论1
4.3产业园区发展状况
4.5财务分析1
4.3其他费用及预备费说明1
3.2项目施工期环保措施
7.1管理机构设置原则
10.4产品营销策略
3.4该项目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分析
2.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5。建议找专业的咨询公司.1设计指导思想
5.2设计原则
5.1设计依据
9.1区位条件4、建设单位
1.3产品特点
3.1设计依据
7.4项目投资概况
1.1风险因素识别1
5.2市场竞争情况
2.1财务评价1
4.3节能措施综述
第九章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2编制依据1
3.1工程概况1
3.5产品生产技术方案
第六章厂区建设方案及公用工程
6.6消防设施及方案第十章项目组织机构及劳动定员
10.5社会经济条件
第五章 项目工艺技术方案
5.4利润测算1
4.3劳动安全制度
9.4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7.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8.2营业收入及税金测算1
4.8项目社会效益评价第十五章 项目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15
建设工程内业资料包括哪些?有什么作用?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内业资料很多,根据建设项目参与各方的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其内容是不一样的。就施工单位而言,进安全生产的资料,就很多。最好是把你所在的单位,如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和施工单位等讲清楚,这样才有针对性,否则,那是一个浩瀚的工程。
1、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主要内容:
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表31012“安全管理”分项内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大体可分为以下十个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
①现场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如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工地质量安全员、设备员材料员、班组长以及生产工人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工地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以网络图的形式绘制。
③施工生产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承包指标和明确各自应负的主要责任与奖罚事项。

2)安全教育。主要包括:
①针对新入场职工进行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分为公司级、分公司(工程处、项目部、车间)级、工地或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按建设部建教(1997)83号文要求累计不少于50小时。
②工人返岗安全教育。在春节、麦收、秋收时期,主要对民工队伍返岗时进行的安全教育。
③变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④其它机动性安全教育和对职工的安全知识测验、考核。
⑤安全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要建立安全教育资料档案,在安全教育登记表上,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均应由本人签字。

3)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
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首先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出有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单位工程的结构特点、总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条件、施工方法、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以及施工用电线路、电气装置设施,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等因素从十一个方面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1)基础作业;2)高处作业与脚手架搭设;3)施工用电与防护;4)起重吊装与垂直吊运;5)“四口”防护;6)“五临边”防护;7)施工机械的防护;8)工地临建设施与排水;9)防火、防爆措施;10)现场文明施工与管理;11)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②绘出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③特殊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例如,对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用电设备总容量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1)现场勘探;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3)进行负荷;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5)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接线系统图;6)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此外,对于深基础工程、高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大型设备构件安装工程等也应单独编制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应抓住要害,全面、具体、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经讨论定稿后应报上级主管技术领导审查盖章才有效。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从工程开始到工程结束,按进度及作业项目由负责施工的工长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交底。安技措施内容应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向班组和操作人员交底,采取口头与书面交底相结合,并有交底人和接受人在交底书上签字。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凡是特种作业的人员(如电工、架子工、焊工、卷扬机司机或施工升降机司机、塔吊司机、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工、锅炉与压力容器操作工等)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将其操作证复印件与花名册(登记表)和考核复验资料等一并存入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6)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①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检查记录,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措施实行“三定”落实(定措施内容、定完成时间、定执行人),整改情况应有复查记录;项目部应及时向上级检查部门写出整改反馈报告。
②以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作为定期检查评分标准,将七个分项安全检查评分表评出的分数汇集到单位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有缺项的要进行换算,最后评定达标等级,写出评语及整改意见;检查部门及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均应签名。
③对施工用电、塔吊、垂直运输等起重设备、受压容器、临建设施,以及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与安装,应在使用前组织进行检查验收,认真填写各项检查验收表,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才准投入使用。
④一切有关安全检查、评分、验收、整改、复查返馈、测试、鉴定等项资料均应分类、及时、准确地整理归入档案。

7)班前安全活动。主要包括:
①施工工地及班组均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前安全活动情况应有记录。
②班组长在班组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要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与遵章守纪的教育,带领组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自查及工序交接互检,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作出日记。记录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填写。
③工地施工安全活动工作日记,主要由工地专职安全员记载;工地上当天的安全活动情况,如班前安全教育与安全措施交底,对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的处理,事故的分析统计及安全奖罚情况等均应真实地记录下来。

8)遵章守纪。
对工地职工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遵章守纪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表彰奖励的资料及违章违约人员的典型事例,批评教育与处罚的资料均应归类存入档案。

9)工伤事故处理。
工地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工伤事故登记台帐应每月据实填写,如无事故发生也须填写“本月无事故”;若有工伤事故,应如实填写,及时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根据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填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或事故登记表与复工报告单。

10)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工地应有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要求,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构件、设备、材料堆放,现场整洁、污水排放,工地防火设施、环境卫生、现场平面布置、文明施工等的状态,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牌、安全色标和安全操作规程牌的数量与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的情况,均应通过检查作出评价,分别统计,写出资料归入档案。
2、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和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工程项目部(或工地)应建立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检查验收制度;

3)安全教育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交度;

5)安全奖惩制度;

6)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7)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8)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9)工地安全生产纪律;

10)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1)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以上各项制度内容连同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文件,均应一并纳入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归档。安全管理制度应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现场如能积累和整理出一套完善、标准、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资料,就能全面反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及基层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基层领导与职工才能在安全生产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章可循、有令可行。这项工作如能引起重视并认真做好,对于指导和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起到很大的作用。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大体分为硬件管理和软件管理两个方面。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文明施工属于硬件管理的范围;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体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安全保证体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管理资料属于软件管理的范围。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资料,应视为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的一部分,安全管理资料是企业实施科学化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加强科学化安全管理起着考核和指导的作用,同时也是有关法规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反映了一个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情况。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资料的过程,就是实施预测、预控、预防事故的过程。因此,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建档的管理工作,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资料员共同负责。搜集资料与现场检查评分的工作主要由安全员负责;资料整理分类与建档管理的工作,主要由资料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资料员都应具备基本的安全管理知识,熟悉安全管理资料内容,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规定如实地记载、整理和积累相关安全管理资料,做到及时、准确、完善;并做到与施工进度同步相结合,与施工现场实况相结合,与部颁规范标准要求相结合。只有把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得全面、细致、严谨、可行、具有针对性并使之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运用于施工过程之中,才能有效地指导安全施工,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达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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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注意事项
1、要注意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主体,一般只能是由法人作为合同的主体。2、在订立建设施工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其中的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3、注意施工合同订立只能通过书面形式,而订立程序分为为要约与承诺两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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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1、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2、婚内财产协议三类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则视同无异议,有无转移:
(一)审计部门收到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料后,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
(九)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真实性、混淆事业成本和建设成本的情况;
(四)审计项目组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和《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定单》及书面反馈意见报送审计部门审定,征求财务部门及建设管理部门意见;根据需要。
(五)工程项目的结余资金,财务部门及建设管理部门应在10天内向审计项目组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审查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
(二)工程项目建设及概算执行情况,是否符合交付条件,按本办法规定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资料是否齐全。第八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程序,转移投资的问题,实际完成投资额,应当组建审计项目组;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挪用等问题。
(十)有必要审查的事项、合规性、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四)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
(一)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依据。审查库存物资实存量的真实性,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合规。
(三)审计项目组对书面反馈意见进行核实。
(八)扫尾工程的预留工程款及建设情况。
(三)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有无挤占成本,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拟定《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和《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定单》。防止将新增项目列作尾工项目。
(七)报废工程的报废原因及鉴定情况,留足投资。核实扫尾工程的未完工程量,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有无概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是否按合同结算工程款,提高造价,经主管校领导批准,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完整、完整性。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有无超标准开支管理费。审查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
(二)审计项目组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后,有无积压、转移,各单位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概算内容执行;成本核算是否正确;
(五)审计部门审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和《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定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下发,资金到位情况及原因、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
(六)交付使用财产,草拟《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查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法、增加新的工程内容、隐瞒。审查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彻底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容,也可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意见书》或《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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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注意事项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 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② 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 资质情况; ② 施工能力; ③ 社会信誉; ④ 财务情况。3、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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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什么是建设工程分包,建设工程违法分包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合同效力对建设工程合同中十分重要,那么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呢
首先,建设工程合同要受合同法的约束,《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分包合同的签订情形属于以上无效情形之一的,分包合同无效。
其次,《合同法》第272条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如果是禁止分包情形下签订了分包合同,那么合同就是无效的。
最后,《建筑法》中对于施工单位的从业资格有着严格的限制,因此当签订分包合同建筑商不具备资质是,分包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注意事项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定金应该交多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定金的数额凭当事人约定,但不允许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商品房交易中的所说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买房交订金 不能口头协议
买房私下交易,交订金时只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认购交定金要慎重
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可因考虑不周等原因,不想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在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商标注册包括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商标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较多,代理人会给予具体指导。但有些问题必须由申请人自己考虑和把握,在这里提醒一下,以引起申请人的注意。
1、要重视申请前的商标查询工作
商标查询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通过查询才能了解在先权利情况,减少申请驳回率。目前,我国已有注册商标逾一百万件,特别是服装、电子产品、食品等商品的注册商标数量巨大,因此极易造成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但是有些企业对商标查询工作不重视,认为商标是自己独创的,不会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结果申请被驳回,既多花了钱,又耽误了时间,甚至影响了生产。
还有一点必须说明,商标查询后并不等于百分之百能获准注册,因为目前只开展文字商标查询业务,查询的结果只是四个月前文字商标资料的反映,四个月内的在先权利情况不能掌握。另外,我国幅员辽阔,全国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同一天在同一类别上申请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可能性极大。因此,商标查询结果仅供参考,不具法律效力。
2、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企业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体现在商标注册和使用管理两个方面,这里只谈注册方面应具备的保护意识。
①要及时申请注册。《商标法》规定申请在先原则。然而,有些企业缺,乏商标注册意识,结果导致自己独创并使用多年的商标被他人抢注,造成经济损失。
②要善于编织坚实的保护网。当你的品牌有些名气的时候,一些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会在同类产品上以近似的商标搭车。为了有效的防止他人侵权,科学地编织一张坚实的保护网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可以在自己主商标周围申请注册一些近似的商标。
3.、要设计好商标
商标的设计涉及多个领域,通常要把握好几个要素:
①商标要具有显著性。商标越是与众不同,就越能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如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或者一个过于复杂的图形构成的商标,不能产生感观印象;又如仅以一个或两个普通字体的字母构成的商标,因字母的数目有限,不宜被一家独占;再如普通称谓等等,这些均缺乏显著性,不具有商标的识别作用。
②商标设计要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使用《商标法》第八条规定的禁用文字和图形。
③商标设计要改变偏重写实的倾向,提倡多使用无特定含义、有独创性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如“浪奇”、“COLGATE”等,这些商标具有独创性、显著性,易于获准注册。
④商标设计要考虑到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风俗习惯,符合消费者的心理,杜绝不良文化影响的产生。
⑤商标设计要有艺术性。设计的商标要易读、易看、易记、简单明确,给人以美感。
4、要慎重、适度使用和宣传注册申请中的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不等于商标专用权的确定。因此,对申请中的商标的使用和宣传宜慎重适度。
①使用时不要标注注册标记,即“
⑩”、“@”、“注册商标”字样,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
②其外包装物品不要印制太多,广告费投入也不要过大,以免因确权遇到问题造成经济损失。
5、要科学地申报商标和填写商品名称
①申报组合商标还是单一商标,这要根据商标使用在何种商品上来定。如商标使用在一个大件商品上,一个组合商标未免不可;如商标使用在服装、鞋、皮带扣等商品上,组合商标可能不够美观,当然申报单一商标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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