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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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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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二手房过户双方都要交税。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费用如下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2、印花税。3、交易费。4、测绘费。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2、交易费:3元/平方米。3、营业税:全额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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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是一项必不可的程序,购房人与房屋出卖人签订合同之后,一般情况下就要如约履行,但也会出现不履行或者履行违约的情况。当出现违约时,就要追求违约责任,但前提要弄清楚是否属于违约行为。那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有哪些?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有哪些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以下几种违约行为:

1、出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或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以上的一、二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第三种情形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第四、第五种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但有时一、二、四、五这几种违约行为如果严重,可能会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也可能构成根本违约。比如买家逾期付款和卖家逾期交房都属于逾期的违约责任,但如果逾期的时间太长,守约方可以选择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但起诉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且胜诉后执行有时也是问题,与其如此,有时守约方不妨选择直接解除合同更有利。但如果违约方只是逾期,并无证据表示根本不履行,有时守约方想根据逾期的违约行为解除合同,也会有一定难度。

二、二手房交易有哪些违约行为

1、不能履行。

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

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

2、 延迟履行。

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是否构成延迟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

3、不完全履行。

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不完全履行与否,以何时为确定标准?应以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时为准。如果债权人同意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那么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消除或者令行为给付,则构成不完全履行。

4、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债务人将应付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即可视为拒绝履行。关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即指此类违约行为。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有不履行的意思表示(明示的和默示的);应有履行的能力;违法的(即不属于正当权利的形式,如抗辩权)。

在二手房买卖中,由于手续复杂,环节多,买卖可能很长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房屋出卖人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发生违约。对于购房者来说,为了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提前了解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并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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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有些问题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但是影响了一方的权益,至少给对方造成日期的延误。从合同约定的角度讲,应该对合同履行的所有细节进行约定,并约定出现某种违约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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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违约怎么处理,二手房交易违约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案例】 为了孩子上学,祝某购买了一处教育地产。但是,由于卖房人迟迟未能将户籍从该房屋内迁出,祝某将卖房人刘某诉至。日前,审结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祝某诉称,其与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刘某名下的一处房产,刘某在房屋过户后15日内将其户籍从该房屋内迁出。但是,现在已经过户一个多月,刘某还没有迁出户籍,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支付相应违约金。 刘某辩称,他承认没有按照约定期限迁出户口,但是由于祝某已经将其户籍迁入所购买的房屋,为孩子上学购房的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他逾期迁户并未给其造成经济损失,故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刘某将其名下的房屋出售给祝某,并约定于过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与家人的户籍自该房屋内迁出。3月1日,双方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次月16日,祝某将户口自原籍迁入所购房屋。直至6月底,刘某未能将其与家人的户籍迁出。刘某与祝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如刘某未能按照约定期限迁出户口,应按房屋总价款的5%向祝某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自逾期超过30日起,按日向祝某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庭审中,刘某提出违约金过高的抗辩。 经审理后认为,祝某具有合同依据,争议的焦点及审理的重点在于刘某的抗辩意见能否成立。 首先,由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是法定合同解除事由,而非不予承担违约责任的合法抗辩事由,且办理出售房屋户籍迁出手续,系刘某作为房屋出卖方的附随义务,故祝某将户籍迁入所购房屋内的事实不足以免除刘某逾期迁出户籍的违约责任。 其次,对于刘某提出的违约金过高的抗辩,应当结合本案的实际履行情况、刘某的逾期时间及过错程度、祝某的实际损失及其预期利益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酌情予以确定。 最后,判令刘某向祝某支付逾期办理户籍迁出违约金5万元。 【分析】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双方应当对卖房人户籍迁出的时间及逾期迁出的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约定,以免发生争议后举证困难。 由于户籍迁出涉及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权,故不能通过判决的方式确定卖房人迁户时间。买房人如希望通过约定卖房人按日支付逾期迁户违约金的方式督促卖房人履行该项义务,应当合理确定违约金标准,否则,如卖房人提出违约金过高的抗辩,将根据法律规定予以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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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房东违约怎么赔偿,二手房交易中房东违约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后,可以根据买受人自己想如何处理而决定怎么解决。具体为: 1、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延期履行违约金,合同一般是约定按每日全部房款万分之几的违约金。 2、如果想解除合同,主张解约违约金,一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的上限是合同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手房买卖房东违约提前预防 1、首先得看你们当时签订的买房条款,是否涉及到违约金条款。 2、如果有详细的条款,你也同意不购买此房,可以按违约条款走。 3、如果没有具体的违约条款,需要与购房者沟通协商。同时也可咨询相关律师,对于违约的一个判定,最大程度挽回你本人的损失。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提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提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二手房交易如何约定违约金,二手房买卖违约金
[律师回复]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比例
  《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对方延迟履行合同,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吗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
  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违约金的给付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吗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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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违约金要如何约定
我国的《担保法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是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不能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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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买二手房怎样约定违约金,二手房交易怎样约定违约金
[律师回复]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比例
  《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对方延迟履行合同,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吗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
  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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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违约有哪些情况?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1、房屋价格大幅度下降,买方拒绝购房 房屋交易流程要办理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不管是办理贷款,还是过户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审查资料,而在办理过程中如果房屋价格大幅度下降,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下房屋。 2、买方不愿赎楼 在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房产可能依旧会在银行进行抵押,而卖方可能会因为自己没有足够资金还清银行贷款,然后借助买方的力量去还款。最开始买方可能会答应此条件,但是随着一系列手续的办理比较麻烦,涉及的问题较多,从而放弃为卖方继续赎楼,造成违约。 3、不愿支付房款 在交易过程中,买方可能会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去银行做首期的资金监管,致使买卖合同无法再继续履行。此外,还可能是履行完了大部份,但不再履行交款义务,比如双方签署的是阴阳合同,买方只按照阳合同的数额支付购房款,而不按照阴合同的价格支付,这时买方也就构成了违约。 除了以上三种情况,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列明不缴纳定金算违约,那么部份定金不支付不属于违约,因为定金属于实践履行合同,就算部份不缴纳,依旧可以就按照已缴纳部份履行。 避免违约情况的几个方法: 1、避免合同无效情况。比如核实房产权利人的身份、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手续、房产共有的情况等; 2、注意合同内容。交易双方可以约定更短的交易周期以尽快完成交易,或者约定更高的定金额度(法律规定不超过交易金额的20%),或者约定一旦发生纠纷、诉讼引发的律师费及各种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尽可能增加违约成本; 3、自己按合同约定履约,不给对方违约机会。包括按时足额支付定金、及时办理首期款的银行资金手续等; 4、及时固定证据。如果卖方应履行义务期限届满时未履行其义务,买方应自己或者委托律师向卖方发出书面的《履约催促函》,并保留函件复印件及邮寄凭证,以证明对方违约的事实; 5、协商不成,法律解决。及时委托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后都应立即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涉案的房产,以保障今后判决的顺利执行。 二手房产权应该警惕哪些陷阱? 1.看产权交易是否有限制 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以及危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2.买之前看看是否有承租人 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3.房屋用途非商用 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则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若该套房屋不能用作,就只能望房兴叹了。 4.房改房成本价未补足 1998年以前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 如果购买的是卖房者当初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房产,那么就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 5.城市居民不能买农民房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农民的房屋一般不能直接卖给城市居民,城市居民只能向农民租房。 乡产权房屋(又称小产权房屋)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如果是县城住房,土地使用权证上显示是城镇开发的,才可以上市交易。 6.小心没有房产证 购房者还需要注意,如果购买的房子只有购房合同和,而未办理产权证则尽量不要购买,这类房产很可能会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终无法办理产权证。 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的同时,买方应要求卖方及时协助自己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防卖方看房价上涨而毁约,给买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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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二手房交易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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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买方如果违约,卖方应该怎么办?
1.卖方可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
卖方有权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在向时提起此项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
2.卖方可要求买方直接支付违约金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如果买方违约,卖方可要求其直接支付违约金。
3.卖方可要求买方直接赔偿实际损失
在未约定违约金或定金的情况下或者在定金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1、房屋价格大幅度下降
房屋交易流程要办理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不管是办理贷款,还是过户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审查资料,而在办理过程中如果房屋价格大幅度下降,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下房屋。
2、买方不愿赎楼
在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房产可能依旧会在银行进行抵押,而卖方可能会因为自己没有足够资金还清银行贷款,然后借助买方的力量去还款。最开始买方可能会答应此条件,但是随着一系列手续的办理比较麻烦,涉及的问题较多,从而放弃为卖方继续赎楼,造成违约。
3、不愿支付房款
在交易过程中,买方可能会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去银行做首期的资金监管,致使买卖合同无法再继续履行。此外,还可能是履行完了大部份,但不再履行交款义务,比如双方签署的是阴阳合同,买方只按照阳合同的数额支付购房款,而不按照阴合同的价格支付,这时买方也就构成了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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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提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提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买卖合同违约后,该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后,可以根据买受人自己想如何处理而决定怎么解决。具体为: 1、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延期履行违约金,合同一般是约定按每日全部房款万分之几的违约金。 2、如果想解除合同,主张解约违约金,一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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