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土地使用补偿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497人
专家导读 批准临时借地的补偿,还耕后地力恢复期的产值损失以及借地单位如无能力还耕的,还应根据耕地受破坏的程度,支付还耕费。工程施工借地的费用,统一以该地区的青苗补偿费为一个计算单位,按借地时间长短分别予以补偿。青苗费标准按现有的规定执行。临时借用非耕地的按所在区青苗费减半补偿,造成地上附着物损坏的按值计算。
临时土地使用补偿标准

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不同的有关于土地使用的问题,临时土地使用补偿标准在不同的情况下,所补偿的费用是不同的,那么我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呢?接下来律图就带大家来看看不同情况下,临时土地使用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定义

指因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单位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向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支付的费用。

相关规定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一、临时用地补偿费标准

临时用地土地补偿费按照综合地类每年2500元/亩包干。

二、临时用地青、鱼苗补偿费标准

(一)蔬菜类:1500元/亩。

(二)粮、棉、油类:1000元/亩。

(三)果树及其它类:3-6年果树80元/棵,7年果树以上30元/棵,新植果树20元/棵,杂灌木丛400元/亩。

(四)树木类:

1、常绿树:直径3cm以下25元/棵,直径3-5cm 60元/棵,直径6-8cm80元/棵,直径9-12cm120元/棵,直径13-16cm160元/棵,直径17cm以上180元/棵。

2、落叶树:直径5cm以下20元/棵,直径5-8cm35元/棵,直径9-12cm55元/棵,直径13-16cm75元/棵,直径17cm以上80元/棵。

3、上述树木直径以地面高度1.2m处为准,5cm 以下常绿树1600元/亩,落叶树 1400元/亩;对自然生长直径5cm以下的树木,在此标准基础上,下浮50%进行补偿;对特殊树种按当年市园林局发布的市场价格30%补偿。

(五)苗圃和花卉类: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武价房[2005]11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

(六)养殖水面:

1、精养鱼池:2000元/亩;

2、一般鱼池:1500元/亩;

3、自然湖面:300元/亩;

4、苗种池:2500元/亩。

三、临时用地地面附着物及其它有关设施补偿标准

(一)坟墓补偿标准:800元/个。

(二)猪圈、牛棚、厕所80元/平方米。

(三)大棚补偿标准:水泥30元/平方米,钢架20元/平方米、木架10元/平方米。

(四)护菜(鱼)棚:砖混140元/平方米,砖木100元/平方米,其它24元/平方米。

(五)其它有关设施补偿标准按武价房[2005]11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武价房[2005]11号文件未涉及到的部分按行业现行标准补偿。

四、房屋等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根据区房产管理局评估价执行。

五、线路阀室永久性用地补偿安置标准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鄂政发[2005]11号、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48、149号令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被占或邻近耕地前3 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补偿,其它土地补偿费按邻近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偿;安置补助费按被占或邻近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偿,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参照临时用地标准执行。

永久性用地年产值标准、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及统征包干不可预见费、勘丈费、水利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武汉市西气东输淮武支线管道工程统征包干标准的指导性意见》办理。

六、有关要求

(一)淮武支线管道工程(东西湖段)临时用地补偿费、青鱼苗及有关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由业主单位付给沿线办事处(园区),沿线办事处(园区)负责组织落实到有关权利人。

(二)淮武支线管道工程(东西湖段)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地类以经各方认可并经区国土资源(规划)局确认的土地勘测定界结果为补偿依据。青(鱼)苗种类、数量和地面附着物、房屋等建构筑物以经各方认可的调查结果为补偿依据,补偿到位后,办事处(园区) 负责在项目实施前抽干渔池。调查范围外发生的补偿费用由业主或施工单位根据本文规定的标准据实对有关权利人进行补偿。

(三)涉及修建阀室永久性用地补偿费用由区国土资源(规划)局直接拨付给沿线办事处(园区),沿线办事处(园区)按省、市规定支付给有关权利人。

(四)沿线办事处(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做好淮武支线管道工程临时用地补偿工作,安置好沿线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确保淮武支线管道工程的顺利实施。

以上就是生活中,对于不同的情况下的不同的临时土地使用补偿标准,情况有很多很多种,对于不同的临时土地的使用,补偿的费用也不尽相同,希望大家能够在不同的情况下都保卫好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如还需了解,可以继续浏览下面的延伸阅读。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8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临时土地使用补偿标准
一键咨询
  • 168****72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5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2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6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7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4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7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2****64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3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0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5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1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7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6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1、申请登记。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临时土地使用证年限是多久?
这实际上是一种临时占地手续,只是有当地国土部门下一个批复,一般为重大项目建设的料场或者原料加工厂,期限为两年,如果两年内依然不能完工,可以申请延期,期限为一年。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临时土地使用协议范本参考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1、概况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相关条款。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税临时用地需要征收吗?
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税。
10w+浏览
企业临时占地如何征收土地使用税?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临时征地土地补偿归谁
1、首先要看补偿之前这个被拆迁的房屋是谁所有。如果是个人所有,那不涉及分配问题,应当贵房屋的产权人所有。其次如果这个房屋是家庭成员按份共有的。2、房屋拆迁补偿家庭内部分配三原则、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
39浏览
临时占用土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征地临时占用土地的应有临时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开发商征地如果需要临时土地使用证的,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6浏览
临时征用土地要补偿吗
临时征用土地需要补偿,补偿可以按照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计算并以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参考。临时征用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损失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需要增加安置补助费。
45浏览
土地临时占用如何补偿
征地树木补偿标准是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林地树木征地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大体按照1—3年、4—13年、14—20年、21年以上等年份进行阶梯性分段补偿。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5浏览
开发商征地有临时土地使用证吗?
开发商征地临时占用土地的应有临时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开发商征地如果需要临时土地使用证的,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9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临时土地使用补偿标准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