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要如何申请住房贷款

最新修订 |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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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全款买房对于大多数购房者来说都是不小的经济负担,能申请到较低利率和首付的房贷再好不过。一次性投入的资金少,还可以以租养贷,使用资金更加灵活。在我国房贷最主要有三个途径:公积金贷款、银行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公积金贷+商贷
购房者要如何申请住房贷款

若需要购买住房,但发现自己资金不够一次性付全款的话,此时可以由自己支付购房首付款,然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用来支付剩余的房款。不过此时购房者要如何申请住房贷款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购房者要如何申请住房贷款

申请人应当自行或委托律师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 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资料,以向银行说明自己想要贷款的意思并证明自己具有还本付息的能力。

二、个人住房贷款对借款人的条件要求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贷款的材料要求

(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3)经办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合法的购买(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5)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6)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建设银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

(8)借款人用于购买(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10)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借款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11)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此时需要向相应的银行提出申请贷款的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当然银行方面也会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若满足条件的话,那最终才会放贷。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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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个人怎么申请房贷?
第一步,申请人按约定比交完首付款,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第二步,申请人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申请材料。第三步,银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审批流程包括:由银行对相关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发放贷款的金额、利率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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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要如何申请住房贷款
[律师回复] 对于购房者要如何申请住房贷款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首先大家要先去银行进行咨询,看自己是否满足贷款的条件,以及申请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2)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
(3)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通常开发商会与相关的银行进行合作,届时银行会委派律师来现场进行办理,所以大家只需在开发商处就可以提交相关资料。
(4)委托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信审查。这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因为银行需要确定购房者是否具有贷款的资格。律师对个人的资信审查以后,就会向银行出具个人资信法律意见书,以供银行在决定是否贷款时进行参考。
(5)银行审查,主要是指审查购房者所提交的资料以及律师的意见,再决定是否给申请人提供贷款。
(6)签订《借款合同》和《划款扣款授权书》。
(7)办理保险手续。借款人也就是购房者要向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抵押房屋全额财产保险。通常来说,这个手续银行会替购房者办理。
(8)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如果大家买的是期房的话,就会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预告预抵押登记;如果是现房要进行抵押的话,借款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以后,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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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一年后,购房者锁匙归物业管理,购房者从未进去过。现在购房者想装修居住,这一年的物业费可不可以不缴。
[律师回复] ①签署物业管理公约时,应就有关收费的条款仔细审核,有不合理的要经过协商修改后才能签署;
②入住时一定要严格验房,查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并实地看房,有问题的及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并妥善解决;
③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及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敦促其采取措施修复;
④尽早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对住、管双方的行为加以规范、约束。
纠纷出现后,可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解决:
①业主或使用人可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由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②不能协商解决的,有关收费标准又是由物价部门核定的,业主、使用人或管委会可提请物价部门重新核定,物价部门可依据物业管理实际发生的费用,结合其服务内容、质量、深度及用户的意见重新核定;
③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有关费用标准过低的,不得擅自提价,一方面可与管委会协商一致后提价,一方面可提请物价部门根据有关费用的变化情况调整其标准。违法后果:
()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不按合同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可要求其限期缴纳并按规定收取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物业管理公司有下列行为的,政府价格监督检查机关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①越权定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用的;
③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④提供服务质价不符的;
⑤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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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要如何申请住房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购房者要如何申请住房贷款需要提交的证件有身份的证件;还有就是当事人的经济收入证明;以及还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同时还存在有合同的意向书;如果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那么还需要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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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购房者办理入住手续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律师回复] 对于购房者办理入住手续需要缴纳什么费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很多人买房的时候只考虑到首付,以为交完首付就可以坐等交房了,其实不然。除了购房款项外,购房者办理入住手续还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呢?物业费、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是必须要缴纳的吗?在缴纳新房税费的时候我们又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新房交房税费有
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
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证照印花税:5元/本。
5、工本费:10元/本。
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
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
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
三、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强行和提前收取这笔费用,更没有权利以此作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有部分物业会收取,但费用最高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分户计量除外)
4.停车管理费
四、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
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
2.装修管理费
3.垃圾消纳费
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
五、新房交房费用缴纳注意事项
公共维修基金:何时交纳、由谁收取、日后管理使用等。按规定,公共维修基金应在入住时交纳。有不少开发商在交楼时,以各种借口强迫买房人委托他们或他们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证,强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对此,业主有权拒绝。
契税:按规定,契税应在办理产权证时交,有很多开发商会要求入住前就交,业主们完全可以拒绝。契税在国内只有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指定的单位才有权收取,物业公司是无权向业主收取的。
大、中维修基金:目前有不少物业公司,利用早于交纳维修基金规定出台的北京关于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物业管理的收费规定,误导业主在交纳共同维修基金的同时,在收房时再交纳大、中修费,对这种重复收费的做法,业主有权拒绝。具体可见国土和房管局《关于建立公共维修基金后中修费收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总体而言,业主在收楼时只需按照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交齐收楼时应交纳的购楼款,建设单位就应将钥匙直接交给买房人,如果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进行过承诺,还应交纳自己承诺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
物业费: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费交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北方城市取暖费:一般情况,对物业公司代收的取暖费,买房人在供暖开始前缴纳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缴纳,并有权拒绝缴纳办理入住手续前的供暖费。
其他各种收费: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列出的相当多的费用交纳清单。其中部分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为不合理收费。如开发商会要求业主交纳电力增容费,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等等。对此,也完全可以拒绝。具体可见《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该文件明确规定对于新建住宅,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涵在房价之内。那么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设备,则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费。
购房者破产后,购买者应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进入以来,房企倒闭、停工的消息不绝于耳。市场研究机构认为,当前楼市仍然明显,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仍暗藏风险,将有大量中小开发商被淘汰出局。在当前的楼市环境之下,房地产行业是否真的迎来一流倒闭潮? 房地产企业“破产”,购房者该怎么办? 有时候投资者若不幸遇到了房企破产,这时候该怎么办?主要可以分成以下两种情况来讨论: 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 二、房屋未建成 房屋未建成的,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首付,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房企破产有前兆 一般来讲,房企破产都会有以下这几个征兆: 一、工程进度极慢的楼盘 很多购房者在买房前肯定会到建筑工地上看工程进度,这时候就要注意了,如果发现工地上施工进度极慢,甚至出现停工状况的话,就要当心了,这很可能是因为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这样的楼盘很可能会烂尾。 二、交付时间无限期延迟的楼盘 到了楼盘交付时间迟迟不交房,并却总是以近期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迟交房为借口,这样的楼盘很有可能是因为资金不足,无法完成交付手续,或是因为楼盘有质量问题,而无法通过验收。 三、小型房企定位偏差而滞销的楼盘 有的楼盘区位较偏,却定位于高端产品,主力户型面积大,总价也过高,并且还处于滞销状态,资金回笼慢,小型房企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 四、拖欠款项而维权频现的楼盘 还有一部分小型房企,经常发生拖欠款项导致维权现场频发,这样的楼盘购房者也要当心,因为很可能是房企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付款,进而导致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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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如何申请按揭贷款
1、选择房产。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3、签订购房合同。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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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商住房只有大土地证对购买者有什么危害? 还有商住房只有大土地证,对购买者权益上有保障吗? 再请问对第三方购买者有什么危害吗
[律师回复]
1、有的地方实行的是两证合一,即房产证和土地证只发一个房产证,土地证不发到个人手中。拥有房产证就说明拥有该屋的所有权,其中包括土地的使用权。只要有房产证,可以凭房产证到房产核心办理房产交易手续。
2、年限久的单位集资房,土地是属于单位的,所以只有房产证。
3、土地属于集体土地的没有土地证
4、新买的房子土地还在开发商那里没有分割。
二、什么是大土地证与小土地证
开发商在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前首先通过招拍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即“大土地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范围。
开发商在房屋销售中已经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分摊在各单元房中,因此房屋销售完毕后,应该把开发商手中的“大土地证”分割成“小土地证”给业主,“小土地证”也即业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俗称。1994年的《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小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即“两证”齐全。
三、若没有小土地证有什么麻烦?
如果没有小土地证,住房用地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房屋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便不能合法上市出售,无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而更重要的一项意义在于,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满70年后将自动续期,届时土地使用权人需要凭借土地证办理续用。如果没有“小土地证”,居民将无法享受这一权利。
四、没有土地证房屋能进行买卖吗?
“如果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那么买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随着房屋所有权一起转移给买方。目前,各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屋买卖过户的做法不一致:有的只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有的还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但是不管如何,根据房屋和土地不分离的原则,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随着房屋的买卖一起转让。也就是说,只要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那么没有办理土地证的也是可以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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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怎样申请按揭贷款
首先,先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符合贷款条件的就可以去跟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提供相关的贷款资料;接下来跟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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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体店购买了国外某品牌平板,购入3个月但未使用开封(塑封膜包装也没开),要求到该实体店换购(补差价)同品牌的不同款式的平板,消费者能够换购吗(或者销售者应该给予(补差价)换购吗)?
[律师回复] 你好:赠与人:受赠人: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两方当事人商量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两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房屋坐落房屋规格房屋面积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姓名)使用。
第二条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获到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的租赁合同,除非×××主动提议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赠与房屋的交付赠与人与受赠人于年月日共有到房地产部门解决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合同的变换与终止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能够变换或终止合同。但能够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做法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赠与的撤消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能够撤消赠与:
(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商定义务的。
(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纷争,首先由两方当事人商量解决。商量不成,任何一方能够向×××仲裁庭申请仲裁。
第七条合同的增加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限定,经合同两方商量一致,作出增加限定,增加限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赠与人:受赠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谢谢。
什么是现住公房成本价?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是什么性质的产权?购房者有哪些权...
[律师回复] 1994年,在《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中规定:向高收入职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实行市场价,向低收入职工家庭实行价。成本价由住宅建造中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工程安装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七项费用构成。旧住宅的成本价以当年新住宅的成本价按成新折扣计算。但各地在制定以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的方案中,大多是综合各项因素人为地确定一个标准,然后按住房的坐落、层次及房屋的新旧程度计算,所得的售价实际上低于真正的成本价。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房屋产权归购房者个人所有,也就是购房者拥有该房屋的。我国自进行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从向职工补贴出售公有住房开始,推行了许多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由于我国职工平均收入水平不高,能购买商品房的职工很少。为使职工得以购买公有住房,政府或单位以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补贴。以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就是其中的一种形式。按以往的规定,对购买这类房屋者在权利上予以一定限制,以致出现了“有限产权”、“部分产权”等提法。在民间,也形象地以是不是“全产权”来表述房屋的权利是不是全部归购房者所有。《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以。”“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和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一样,其产权归个人所有。以成本购买的住房,购房者享有市场价购买的住房基本相同的权利。所受一的限制就是:一般应在住用5年后方可上市流通,如果进入市场,应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所含土地收益后,收入才能归个人所有。按成本价购买住房,每个职工家庭只能享有一次,购房的面积有一定限制。自1997年以来,为促进房屋流通,活路房地产市场,许多地方政府已先后制定了政策,允许这类房屋提前进入市场,国家对此也持支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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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没能申请到贷款怎样办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购房者没能申请到贷款怎样办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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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房者被开发商抵押,购房者应该怎么要回房款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子被开发商抵押,购房者如何要回房款 如果购房者了解到所购房产被开发商私下抵押,可以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偿还所欠债务并解除房产抵押,同时给购房者以相应的经济补偿或损失;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将开发商列为被告诉至所在地的人民,请求判令撤销抵押登记、及时办理房产证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在进行诉讼前,购房者需要搜集的证据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次性付款发票、契税证及维修基金发票、开发商企业机读工商档案及营业执照副本(这两项用于证明开发商的法人资格,可以委托律师到工商机关调取)、购房者身份证明以及委托律师调取的该房产档案中留存的房产抵押合同、贷款协议及其他有关资料。 遇到这种情况,因为购房者是有“理”的一方,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而且对于合理的赔偿要求,开发商通常也会同意。如果购房者不紧追索要,开发商一般都会采用拖延的方式继续“占有”购房者的房款。所以,购房者一旦发现房产被开发商抵押,应当尽快敦促开发商进行赔偿,不给他们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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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团购费,购房者如何收取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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