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个人怎么申请房贷?

最新修订 | 2024-07-2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第一步,申请人按约定比交完首付款,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第二步,申请人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申请材料。第三步,银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审批流程包括:由银行对相关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发放贷款的金额、利率及期限。
购房者个人怎么申请房贷?

对于普通人来说,买房是一件大事,不少人都是通过办理按揭贷款实现购房梦的。房贷可以分为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现在商业银行都积极办理这些业务。一般来说,购房者签好合同后就可以到银行办贷款。那么,购房者个人怎么申请房贷?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做个具体了解。

一、购房者个人怎么申请房贷?

1、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需首付房款;

2、自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七日内购房人提供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资料,直接向开发商合作银行提出申请按揭贷款。具体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购房首付款收据、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及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贷款行对购房人的各方面情况及手续进行调查、审查,与符合基本条件的购房人(包括购房人配偶)办理初步手续,具体包括借款申请书、共同还款声明、承诺、谈话笔录、借款合同、借据等;随后购房人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银行报上级行进行审批;

4、申请审批期限一般为7日内。对超过该期限的,营销部及时与银行对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积极协助购房人办妥贷款,及时与按揭银行签订阶段担保手续。

二、办理房贷需要哪些材料?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户口薄;外省市居民除身份证、户口薄外,还需提供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暂住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未满18周岁需提供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2、必须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能够提供相应的收入和资产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4、与卖方签定有效的购房合同购房协议

5、支付了规定比例的首付款(一般是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30%)或在贷款银行存入了不低于首付款的存款。

6、贷款人年龄在18-65周岁,不同年龄所贷款年限的限制有所不同

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房贷的偿还方式有哪些?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又称为等额法。其特点是每月还款的本息和一样,容易做出预算,初期还款压力减小,但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还款的大部分,还款中本金比重逐步增加,利息比重逐步减少,从而达到相对的平衡。此种还款方式所还的利息高,但前期还款压力不大。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还款额也逐月递减,因此又称递减法。其特点是每月归还本金一样,利息则按贷款本金金额逐日计算,前期偿还款项较大,每月还款额逐渐减少。此种还款方式所还的利息低,但前期还款压力大。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小编告诉了大家个人怎么申请房贷。购房者和开发商签好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就应该缴纳首付款和一些税费。之后,购房者拿着购房合同、首付发票、身份证及户口本到银行办贷款,银行审核好资料后,符合要求的发放贷款给开发商,之后购房者就应该按月偿还贷款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购房者个人怎么申请房贷?
一键咨询
  • 172****48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5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1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7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5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6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3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1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7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7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5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购房者要如何申请住房贷款
全款买房对于大多数购房者来说都是不小的经济负担,能申请到较低利率和首付的房贷再好不过。一次性投入的资金少,还可以以租养贷,使用资金更加灵活。在我国房贷最主要有三个途径:公积金贷款、银行商业贷款和组合贷款(公积金贷+商贷
10w+浏览
购房者破产后,购买者应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进入以来,房企倒闭、停工的消息不绝于耳。市场研究机构认为,当前楼市仍然明显,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仍暗藏风险,将有大量中小开发商被淘汰出局。在当前的楼市环境之下,房地产行业是否真的迎来一流倒闭潮? 房地产企业“破产”,购房者该怎么办? 有时候投资者若不幸遇到了房企破产,这时候该怎么办?主要可以分成以下两种情况来讨论: 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 二、房屋未建成 房屋未建成的,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首付,贷款银行以购房人的名义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房企破产有前兆 一般来讲,房企破产都会有以下这几个征兆: 一、工程进度极慢的楼盘 很多购房者在买房前肯定会到建筑工地上看工程进度,这时候就要注意了,如果发现工地上施工进度极慢,甚至出现停工状况的话,就要当心了,这很可能是因为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这样的楼盘很可能会烂尾。 二、交付时间无限期延迟的楼盘 到了楼盘交付时间迟迟不交房,并却总是以近期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迟交房为借口,这样的楼盘很有可能是因为资金不足,无法完成交付手续,或是因为楼盘有质量问题,而无法通过验收。 三、小型房企定位偏差而滞销的楼盘 有的楼盘区位较偏,却定位于高端产品,主力户型面积大,总价也过高,并且还处于滞销状态,资金回笼慢,小型房企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问题。 四、拖欠款项而维权频现的楼盘 还有一部分小型房企,经常发生拖欠款项导致维权现场频发,这样的楼盘购房者也要当心,因为很可能是房企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按时付款,进而导致破产清算。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4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购房者应怎样申请按揭贷款
首先,先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符合贷款条件的就可以去跟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提供相关的贷款资料;接下来跟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8.3w浏览
在实体店购买了国外某品牌平板,购入3个月但未使用开封(塑封膜包装也没开),要求到该实体店换购(补差价)同品牌的不同款式的平板,消费者能够换购吗(或者销售者应该给予(补差价)换购吗)?
[律师回复] 你好:赠与人:受赠人: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两方当事人商量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两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房屋坐落房屋规格房屋面积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姓名)使用。
第二条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获到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的租赁合同,除非×××主动提议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赠与房屋的交付赠与人与受赠人于年月日共有到房地产部门解决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合同的变换与终止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能够变换或终止合同。但能够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做法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赠与的撤消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能够撤消赠与:
(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商定义务的。
(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纷争,首先由两方当事人商量解决。商量不成,任何一方能够向×××仲裁庭申请仲裁。
第七条合同的增加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限定,经合同两方商量一致,作出增加限定,增加限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赠与人:受赠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谢谢。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47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购房者可否解除购房合同
[律师回复]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的规定,购房者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2)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故意隐瞒所受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5)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关于房屋面积误差的具体约定,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绝对值大于3%的;

6)入住后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的;

7)出卖方迟延交房;

8)非购房者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9)在建工程转让而未通知。
在以上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同时可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购房者应如何申请按揭贷款
1、选择房产。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3、签订购房合同。4、签订楼宇按揭合同。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10w+浏览
房产团购费,购房者如何收取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购房者没能申请到贷款怎样办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购房者没能申请到贷款怎样办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购房时,购房者强制收取团购费,合理吗
[律师回复]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 由此可见,代理机构或者房地产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有参与,但不是团购费的收取方,并不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三项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得采取由第三方向买受方收取的团购费、网络费等各类相关费用。”但是该文件很快就被《苏州关于规范全市房地产团购销售行为的通知》所取代,其主要的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购房者如何贷款
[律师回复] (一)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二)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三)签订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销售合同》。(四)签订楼宇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五)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六)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购房者没能申请到贷款怎么样办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购房者没能申请到贷款怎么样办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购房者看购房广告应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购房者看购房广告应注意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购房者看购房广告应注意什么
(一)购房者多留个心眼,并注意收集证据
凡售楼广告中宣传小区外环境及配套设施是如何如何地好,购房者一定要多长个心眼,不要轻信广告内容,一定要实地核实。如广告内容与实际不符,购房者可在权衡后再决定是否购房。要学会在环境承诺、交房期承诺、用料承诺、设备承诺、公建承诺、收费承诺、物管承诺、增值保值承诺上和房地产发展商们斤斤计较,尽量将广告承诺内容要求将其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果怕开发商翻脸不认账,一定要从踏入售楼处的第一天起,就注意搜集各方面的证据,如楼书、复印的销售资料等。签合同时要尽可能地把所有的口头承诺落实到纸面上,重要问题要让销售经理签字。方便的话,对整个过程录音、录影,尽量让销售主管、经理级别的人物做出承诺。
(二)购房者在浏览售楼广告时,应仔细查看广告上有无开发商免责约定
现实中很多购房者不仔细查看几乎无法发现的小字“本售楼广告为要约邀请,具体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政府最后批准的法律文件为准”,如果发现广告上有开发商免责约定,购房者更应要求开发商将售楼广告中关于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具体、明确的内容载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果开发商拒绝,多半表明售楼广告内容虚假,购房者应理智抉择是否购房。
(三)在将售楼广告内容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应注意如下问题:
1、小区绿化率、小区配套公共设施的名称、数量、面积、交付使用时间等的约定应具体、明确。如果约定不明确,一旦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将索赔无门,所以这里最好的办法就是约定高额的惩罚性的违约金,加大开发商违约的成本。
2、应在合同中约定配套公共设施以及停车位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如果合同未作约定,在法律没有规定配套公共设施所有权、使用权属于业主的情况下,则其所有权、使用权属于开发商。刚刚生效的《物权法》虽然规定了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以等,属业主共有,但这里更多的是要业承担维护和修护的责任的,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二、如何防范购房广告的陷阱
一些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前来,以虚假内容为噱头,等购房者提出想看书面文件及资料时,销售人员又会谎称尚未印出来等,进行搪塞。空口无凭的承诺,为购房者埋下了隐患。
在购房时要注意选择证件齐全的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不要轻信路边乱发的小广告上的消息。在进入售楼处后,应注意楼盘中是否展示了开发商的营业执照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应注意其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年限,避免购买产权年限大幅缩水的楼盘。
另外,在看房时,应保留楼盘的宣传广告单,作为日后收房后的证据。对于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最好能留下书面证据,或者进行录音,留作日后维权证据。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金融服务 > 网络贷款 > 购房者个人怎么申请房贷?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