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6-10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9人
专家导读 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基准数60%的,按照基准数的60%确定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费率,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
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单位应该在次月为其办理好社会保险账户,以后就每月缴纳养老保险社保了。职工符合退休年龄,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十五年,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具体领取金额多少和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密切相关。那么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下面律图小编给大家具体分析下。

一、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1、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每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的基准数,按照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基准数60%的,按照基准数的60%确定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费率,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用人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

2、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参保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费。其中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个人缴纳8个百分点,个体工商户主为其缴纳12个百分点。

用人单位的缴费(包括个体工商户为雇工的缴费)在税前列支;参保人员个人的缴费按照规定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中扣除。

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3、缴费年限15年以上,或者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在10年以上。

三、江苏省职工享有哪些养老保险待遇?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退休时间之次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等机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计发月数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受两个因素影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照江苏省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最高不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缴纳比例为20%,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养老保险缴纳越多,职工将来领取的养老金的金额就越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键咨询
  • 145****58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4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5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4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3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5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6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8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1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4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7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5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江苏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标准也不是固定的,根据江苏省相关规定,在大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税标准是每平方米2.5元到30元不等,如果在小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税标准最少是1.5元,最多是18元,在县城、工矿区等这些地方,土地使用税的征税标准从一元到12元不等。
10w+浏览
江苏省南通城镇交通事故负全责死亡赔偿金是
[律师回复] 赔偿项目有:
4、交通费
5、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交通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死亡赔偿金
11、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当场死亡,一般没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提起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则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误工时间】
1.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无固定收入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二、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三、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四、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六、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七、残疾赔偿金:【基数】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
九、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一、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二、精神抚慰金:5千元10万元【地(市)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

三、丧葬费: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6(月)

四、死亡赔偿金:
【基数】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江苏丰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多少?
江苏丰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多少,应当是根据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进行确定的,主要还是因为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的状况是不一样的,所以根本就没有办法计算出准确的市场的评估价格。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你好,我是江苏省镇江人,我想咨询一下在江苏省2017镇江工伤如何赔偿呢?麻烦替我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一、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 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5年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4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故2015年度: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8844元×20=576880元。
  上述费用,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1-4级工伤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1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2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3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4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2、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1级伤残:本人工资×90%;
  2级伤残:本人工资×85%;
  3级伤残:本人工资×80%;
  4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三、5至6级工伤待遇
  5至6级工伤待遇根据工伤职工本人选择不同,存在两种不同的待遇。
  选择
一:
  职工选择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5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6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5级伤残,20万元;
  6级伤残16万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
  5级伤残9.5万元;
  6级伤残8.5万元。
  选择
二:
  职工选择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是难以安排工作。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5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6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5级伤残:本人工资×70%;
  6级伤残:本人工资×60%。
  用人单位同时应当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四、7至10级工伤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9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7级:12万
  8级:8万
  9级:5万
  10级:3万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级4.5万
  8级3.5万
  9级2.5万
  10级1.5万
  
五、其他项目的工伤待遇
  
1、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4、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8、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复发因伤情变化复查鉴定伤残等级改变的,不再重新计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新的伤残等级享受。达到领取伤残津贴条件的,以旧伤复发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伤残津贴;旧伤复发时本人工资低于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的,以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
  
9、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医疗检查费
  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鉴定过程中符合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检查费,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备注:
  
(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正常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4)无论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均必须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5至6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5至10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余工伤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实施细则
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本省不同土地等级对应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如下: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分别为5元、10元、15元、20元、25元;中等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分别为4元、8元、12元、16元、20元;小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分别为3元、6元、9元、12元、15元。
10w+浏览
江苏省房产税怎样缴纳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江苏省房产税如何计算 1、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 1.2%。 2、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相关知识:在江苏房产税税率是多少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1、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 2、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关于江苏房产税的计算本文就介绍到这里,对于不清楚的朋友肯定会有相关的了解。在实际中,房产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对于满足征收条件的人就需要依法进行纳税,这是法律的相关规定。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2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江苏省集体土地使用税要缴纳吗
江苏省集体土地使用税不要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缴纳的范围是城镇土地,集体土地是属于农村的,不需要进行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是根据土地的面积,以及土地所在地的城市进行核算缴纳的。
10w+浏览
你好,我是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车牌,在江苏省镇江市高速超速50%一下,扣6分,怎么处理,可以把行驶证原件寄给苏州朋友帮忙消分吗?还是需要我自己去江苏处理
[律师回复]
一、机动车超速扣分的标准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不罚款,记3分;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5、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二、机动车超速处以罚款的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1、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
2、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3、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4、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怠长糙短孬的茬痊长花500元罚款;
5、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6、旅游客车、公路运营载客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超过限定时速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的,处500元罚款,每多超5公里,加处200元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安全驾驶勿要超速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2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2015年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不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了吗
[律师回复] 你好,交通事故律师为你解答:依据《无锡市中级人民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登记为农业户口的当事人举证证明其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受害人事发时为农业户口,一审前因正常的原因和正当的途径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当事人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可以认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无锡地区居住一年以上:

1)事发前至事故发生时已满一年的暂住证;

2)无锡市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3)无锡市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且有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书面证明;

4)受害人为产权人(包括共有人)的无锡市城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证明及在事发前实际入住此房的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

5)事发前在无锡工作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工资等其他原始证据;

6)事发前在无锡工作满一年的雇佣证明及工资领取流水账目等原始证据;

7)事发前在无锡学习满一年的学籍证明或入学通知书及学费缴纳凭证、学校证明。前款(
3)、(
6)中证明的证据类型为书面证言,当事人对真实性有异议的,人民应当予以核实。因网络交流条件所限,我们无法准确、全面的了解您的案情,为了您的利益,我们建议您带上相关材料到律所咨询律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安徽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安徽适时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将全省缴费档次标准统一调整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
10w+浏览
2015年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不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了吗
[律师回复] 你好,交通事故律师为你解答:依据《无锡市中级人民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七条【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登记为农业户口的当事人举证证明其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受害人事发时为农业户口,一审前因正常的原因和正当的途径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当事人提供下列证据之一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可以认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无锡地区居住一年以上:

1)事发前至事故发生时已满一年的暂住证;

2)无锡市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

3)无锡市居住地居民委员会出具书面证明且有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书面证明;

4)受害人为产权人(包括共有人)的无锡市城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证明及在事发前实际入住此房的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

5)事发前在无锡工作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工资等其他原始证据;

6)事发前在无锡工作满一年的雇佣证明及工资领取流水账目等原始证据;

7)事发前在无锡学习满一年的学籍证明或入学通知书及学费缴纳凭证、学校证明。前款(
3)、(
6)中证明的证据类型为书面证言,当事人对真实性有异议的,人民应当予以核实。因网络交流条件所限,我们无法准确、全面的了解您的案情,为了您的利益,我们建议您带上相关材料到律所咨询律师。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2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