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未成年工保护,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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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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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上作业。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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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以及智力、体力未达到某些工作的标准,且由于很多未成年工还处于接受教育的期间,故而国家制定了一些未成年保护法,企业单位应聘职工,应当在能保护其身体安全以及不妨碍其接受教育的前提下进行。你是否知道企业单位如何对未成年工保护?

一、对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是指针对未成年人处于生长发育期,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依法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

二、对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

第一,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二,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劳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据此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劳动。

第三,未成年工使用和特殊保护登记制度。用人单位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要求外,还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三、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法》第64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是以下十七种: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 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 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 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 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 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 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 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 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 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 锅炉司炉。

企业单位在聘用未成年工是会严格面试,对于那些会影响到期接受教育的现象,一律不予录取。在未成年工任职期间,企业单位不得让其从事危险作业,对于法律规范禁忌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企业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这些岗位任职。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关于如何对未成年工保护的相关信息,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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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未成年工禁忌劳动的范围有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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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律师回复]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
第二级、
第、
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
第二级、
第、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高处作业。
二、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九项;(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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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禁忌症算不算工伤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职业禁忌症算不算工伤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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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女职工禁忌从事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
我国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
第二级、第、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高处作业。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女职工禁忌从事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
我国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
第二级、第、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高处作业。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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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禁忌从事工作有哪些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矿山井下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除此之外,在三期也有一些禁忌从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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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成年人禁忌的劳动行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空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金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学校、其它教育机构以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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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禁忌的行为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空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金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学校、其它教育机构以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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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的劳动禁忌有哪些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矿山井下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除此之外,在三期也有一些禁忌从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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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成年工禁忌劳动的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空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金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学校、其它教育机构以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未成年人可以进行哪些禁忌劳动?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空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金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学校、其它教育机构以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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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禁忌从事哪些劳动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矿山井下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除此之外,在三期也有一些禁忌从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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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禁忌的劳动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空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金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学校、其它教育机构以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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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禁忌劳动的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二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空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空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金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作业
(17)锅炉司炉。
学校、其它教育机构以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
第二级、第、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高处作业。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怎么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
第二级、第、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高处作业。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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