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最新修订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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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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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70年。第12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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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通过合法渠道取得对土地的使用权,就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土地进行使用,也就是说国家规定人们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到期将不再享有土地使用权。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也不同,那么居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一、土地使用年限指什么?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二、居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一)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今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居住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居民可通过办理相关续期程序使居住土地使用年限自动续期。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居住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内容介绍,更多问题可咨询律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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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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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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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房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现在大家基本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纠结的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让很多人都担心,那我门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即使买了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了,只不过是时间长一点而已。
2、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权年限,而是你的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权的年限。
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应为70年。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商品房使用年限如果国家没有建设计划,则需要按照当时的土地出让金水平,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延续土地使用权。
2、如果国家有建设计划,比如修路、建设公共设施、拆迁建新楼等,就会取回土地,并按照建筑物的折旧,补偿些钱,然后就是搬家走人了。目前是这个样子。
3、商品房使用年限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其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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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1、住宅用途的房屋,混合结构50年,钢混结构60年,居住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最高70年,年限届满后,自动续期,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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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居住证年限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安机关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流程
一、准备:
1、首先你要有个房东,让他带着房产证以及产权人身份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
2、当然如果你朋友是产权人并且他(她)愿意去帮你备案也是可以哒。
3、如果你房东或朋友愿意把房产证原件、产证密码以及身份证原件交给你处理的话你自己去备案也行,这个就关系到信任的问题了。。
4、寄宿的另当别论,没办过,这里暂且不作论述,貌似直接去居委开寄宿证明即可进行第三步。
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所需资料:
1、房东本人
2、产权人以及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4、产证密码PS:复印件多带几份,有备无患,当然你钱多的话也可以当场去复印~
1、要求是房东去,带上上述资料,情况如一
(3)的话说你自己是房东也是可以哒~
2、先去前台拿号,他会给你一张【网上二手房签约申请书(租赁)】的单子,你填好到柜台登记,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上述资料(此处不需要产证密码),然后会给你签正规的合同。
3、登记好工作人员会让你再去取一次号,取号的时候顺便拿份委托书签好,提供之前签好的合同以及上述资料做备案,缴费40元,一个礼拜之后去取备案证明。
三、拿着备案证明去居委会缴费和开居住证明所需资料:一张一寸照片,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中心开的备案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东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缴税租金总额5%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居委开居住证明PS:需要注意的是,居委会是周末不上班哒!!!需要工作日去,上班时间为8:30-11:30下午13:00-16:30
四、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居住证所需资料:房产证复印件、本人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居委开的居住证明、社保缴费单(我拿的是一年的,要求的似乎是半年,需连续缴纳)填写一张居住证申请表,拍照(免费)之后会得到一张《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一个月之后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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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限居住用地是多少年
土地使用权限居住用地是四十年至七十年。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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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监视居住最长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采取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工作。
二、监视居住是什么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这里的住所,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住所。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做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三、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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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用地是土地使用期限70年吗?
居住用地就是土地使用期限七十年的;一般七十年过后那么就需要由业主到国土局进行办理续签,从而缴纳续签的费用这样才能继续享受到该有的待遇,从而自己的土地才不会失去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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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长春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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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决定。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义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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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最长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监视居住最长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采取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工作。
二、监视居住是什么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这里的住所,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住所。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做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三、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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