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仲裁能把分包和总包告上吗
劳动仲裁中能否将分包和总包列为共同被申请人,需根据具体用工情况及主体资格判断。若分包单位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申请人与分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应仅以分包单位为被申请人。若分包单位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如为自然人或无相应资质的组织,依据相关规定,总包单位需对该分包单位招用的劳动者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此时可将总包单位列为被申请人,也可同时将分包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需注意,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需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或依法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具体需结合实际用工关系、工资支付、管理情况等证据综合认定。
二、劳动仲裁能否收费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不向当事人收取仲裁费用。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时,无需向仲裁机构缴纳案件受理费或处理费。该规定旨在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保障劳动者依法行使仲裁权利。若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仲裁案件,律师服务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除非劳动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明确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该费用。因此,劳动仲裁程序本身是免费的,当事人无需支付仲裁机构的相关费用。
三、劳动仲裁能请求啥赔偿
劳动仲裁可主张的赔偿及待遇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一是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适用于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合同的情形;二是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三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符合法定情形如协商一致解除、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无过失性辞退等时主张;四是拖欠的劳动报酬,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五是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应休未休部分按日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六是加班工资,延时加班按百分之一百五十、休息日加班按百分之二百、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百分之三百支付;七是工伤待遇赔偿,如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八是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超过法定试用期已履行部分按转正工资二倍支付;九是竞业限制补偿金,依约定主张;十是因单位未缴社保造成的损失赔偿。
当探讨劳动仲裁能把分包和总包告上吗这个问题时,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若成功将分包和总包告上劳动仲裁,后续的赔偿责任如何在两者之间划分,是按比例承担还是有其他判定方式。另外,在劳动仲裁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关键证据来证明分包和总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应承担的责任。这些问题都在劳动仲裁涉及分包和总包的案件中至关重要。如果您对劳动仲裁告分包和总包的更多细节、证据准备、责任划分等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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