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解释都有哪些法律条文?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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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解释都有哪些法律条文?

在建筑行业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打官司的情况并不少见,但谁胜谁负关键在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如何解释对于己方才是最有利。为了解决双方的纠纷,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以遵循。但是对于行外人来说,相关法律条文的具体解释其实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小编简单归纳一些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解释的法律条文。

一、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解释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第五条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第六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第七条 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第二十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保修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保修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修人与建筑物所有人或者发包人对建筑物毁损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解释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施行后受理的第一审案件适用本解释。

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综上所述,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解释的法律条共有二十八条,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很多突发情况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和限制,为劳动者使用法律维权提供了充分而又有力的凭据。不过,无论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得有多详尽,当面临使用法律维权时,必须记住的是向代理律师坦诚所面对的问题和实际情况是怎样的,一旦有所隐瞒,可能直接导致维权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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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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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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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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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百八十七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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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叫我了解一下关于这个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释义是什么呢,朋友承包了一个工程,现在在施工,希望能给我解答,谢谢。
[律师回复] 制定《认定查处办法》的目的:为了有效遏制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认定查处办法》依据是:《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释义】本条是关于《认定查处办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第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释义】本条是关于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工作职责分工和实施主体的规定。各地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由各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在制定本地的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老公最近接了一个建筑工程的活,后天签订合同,请问民房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文怎么写?希望知道的朋友帮帮我。
[律师回复]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 私人房屋,由乙方承包建设施工,为使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障,同时如约履行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范围
除基础以外,乙方负责承建甲方一楼至四楼所有房屋建设,(包括钢筋制作、楼梯、围墙、水电、前后外墙装饰),房屋内部建设至毛墙毛地板,。
二、建设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材料,乙方负责建设施工所需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设施。
三、承包价
按照房屋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总价以乙方承建的房屋实际建筑建筑面积确定。
四、付款方式
采用阶段性付款,乙方完成一楼建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壹万元,二楼至三楼采用同样方式,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权利和义务
(一)义务
1、甲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提供建设所需材料;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窝工,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建设工程款;
3、乙方必须按照房屋建设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完成房屋建设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对建筑材料,乙方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便准备。
5、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管理,避免造成损失和浪费。
(二)权利
1、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对质量不合格的有权要求返工。
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约定
合同约定单价已包含安全施工费,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到安全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乙方建设总费用10%的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严重违约,造成重大损失,必须按价赔偿。
八、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沾益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作为此合同的副件,该附件与此合同同效。
十、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房屋建设验收合格,完全支付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一、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有一个哥哥在建筑工地里面上班的,工作了很久的,签订了一个合同,建筑工地工程合同文件包括什么呢?
[律师回复] 从施工合同文件的角度来说,有很多协议或是相关的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对于施工合同文件来说主要有九个资料需要进行准备,具体来说有:
1、施工合同协议书,这个协议书主要是经过双方对工程有关问题的洽商;
2、变更的书面协议,同时还有相关的变更文件,这些都可以看成施工合同的组织部分;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和附件
5、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6、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7、施工标准
8、施工规范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文件,
9、配有相应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工程预算书等重要资料。
对于以上所说的各种合同文件,可以起到互相解释互相说明的作用,如果当合同文件会出现不同的问题时,可以按照相应的顺序进行解释,从上面的顺序来进行优先选择顺序进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出现不同,或是模糊不清的问题时,或是说有难以理解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合同存在争议的问题来进行解决,并在不违反法律或是行政法规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经过一定的协商进行修改或是变更施工合同,对于修改或是变更过的协议与文件,其效力应该高于其它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文件高于签署在前的文件。
然而,招标文件夹可说是最高的文件,如果不响应招标文件就可能是一种作废的标书,因此,与招标文件不相符的合同可以在施工合同中进行相应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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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文书范本是怎样的?
1、首先写明甲方 乙方信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3、内容:工程概况 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期 质量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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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律师你好,我们家开了一家建筑公司,承包了一个比较大的项目,想要把钢筋分包出去,请问建筑工程施工劳务钢筋分包合同范文?
[律师回复] 钢筋承包合同书范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等,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钢筋工施工项目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乙方承包甲方邦盛现代城步行街3#门市楼钢筋工程。注(包括二次结构及屋面全部工程)
二 承包方式:大包清工
三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 承包价格: (建筑面积按实际面积为准),不包括税金。
五 甲方职责:
1:负责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六 乙方职责
1: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管理,对本工程质量进度负责
2:对所属人员的安全及人员调配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将按其对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倍付款。
3:严格按图纸 文件 说明及规范施工,做到下料准确,搭配合理,变更按实际费用增减;如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返修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对本工程中所需机械、 工具、 电线、 扎丝、 焊条、 钢筋焊接、线绳等小五金和梁内底梁邦垫块及马镫柱的垫块均由乙方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地清,料场整洁有序。
5:夜间需加班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每个阶段不能按时完成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由于乙方自己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伤害他人的均由乙方负责,并处以对工地造成损失一倍的罚款。
7:不准酒后进入工地,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元。
8:严禁在工地偷盗,楼内大便,违者罚款1000元。
以上条款每违约一次罚款200元
七 付款方式:
1: 二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30%
2:四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
3: 六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八层完工付总款20%
4: 屋面及二次结构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剩余款一次付清
八 施工日期: 2013年 2013年 完工。 本合同一式两份 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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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包括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包括:业主的确定、共有部分的确定、专有部分的确定等。在区分所有权的行使中,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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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朋友现在在建筑工地上面上班,和建筑工地的负责人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建筑工程中劳务分包合同怎么签订的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月(小时)。( 年度)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 。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 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 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二)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五)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日前支付工资。   
(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九)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十
一)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十
二)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以上便是关于建筑工程中劳务分包的相关内容,相信您看了本文后已有所收获。合同签订的风险较大,这就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同时一定要谨慎,最大限度地减少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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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和发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法》中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规定了以下原则:

一,承发包双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
这是国际通行的原则,由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内容特别复杂,合同履行期较长,为便于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纷争,《建筑法》和《合同法》都明确规定,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实行以招标、投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
工程发包可以分为招标发包与直接发包两种形式。招标发包是一种科学先进的发包方式,也是国际通用的形式,受到社会和国家的重视。因此,《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三,禁止承发包双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原则。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各工序、成品料、沙袋或其它灭火工具 2、应服从物业、进入施工现场后要对现场上下水管口进行封闭保护2。进入控制箱的电源不得使用插座连接、治安保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服要求干净、互检及交叉检查1 2、不得在楼面超荷载堆放、使用的油漆等易燃易挥发材料是必须随时封闭容器、乱丢2、现场使用电气焊是必须清理周围及焊渣溅落区域的可燃物、原材料应分类堆放在相对不碍事的地方、施工现场防火、整洁、下班前应关水、不得在未做防水的楼面蓄水 4、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破坏 7、绿地。下水保持畅通3,避开公共通道、施工应控制粉尘、半成料应分类放置 4、设备工程的安装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一、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三:众名人带你感受他们的驱动人生马云任志强李嘉诚柳传志史玉柱2、临时施工用电系统的控制箱中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要保持干净、常规要求1。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放可燃材料6,严禁使用明火 3、施工现场用水 1、震动等对相邻居民、易燃品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内、破坏上下水管道、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四,并派专人监督 5、整洁 3、不得堵塞、备的使用和维修、化粪池等市政公共设施 8、不得遮蔽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4、施工现场用电 1、各分项工程要自检、施工垃圾应打包并放到指定地点9,不得随地乱放、管理、做到每日清扫、维修和拆装临时用电系统必须由电工完成3,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及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交工时清洁干净11、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噪音、施工人员应服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不得封堵紧急出口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易爆物品堆放点5。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安装、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滴漏等现象。涉及燃气管道的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二、防盗1、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调试应在装修工程完毕之前完工、施工现场用电应从表后设立临时用电系统名人堂、每天下班前把工具集中放到工具箱里五。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等公共空间、管理4、工具堆放1,严禁使用普通电线4、材料,并有明显的标志、污染物,关电、管道、楼内各种公共设施 10、室外堆放应遵守物业的管理规定、施工用水的水管不得有破损、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其他管理规定和办法2、施工人员应该着装上岗。临时用电必须使用双层绝然电缆,擦试后的棉纱毛巾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且远离热源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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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包括什么?
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包括什么?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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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各工序、成品料、沙袋或其它灭火工具 2、应服从物业、进入施工现场后要对现场上下水管口进行封闭保护2。进入控制箱的电源不得使用插座连接、治安保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服要求干净、互检及交叉检查1 2、不得在楼面超荷载堆放、使用的油漆等易燃易挥发材料是必须随时封闭容器、乱丢2、现场使用电气焊是必须清理周围及焊渣溅落区域的可燃物、原材料应分类堆放在相对不碍事的地方、施工现场防火、整洁、下班前应关水、不得在未做防水的楼面蓄水 4、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破坏 7、绿地。下水保持畅通3,避开公共通道、施工应控制粉尘、半成料应分类放置 4、设备工程的安装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一、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三:众名人带你感受他们的驱动人生马云任志强李嘉诚柳传志史玉柱2、临时施工用电系统的控制箱中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要保持干净、常规要求1。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放可燃材料6,严禁使用明火 3、施工现场用水 1、震动等对相邻居民、易燃品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内、破坏上下水管道、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四,并派专人监督 5、整洁 3、不得堵塞、备的使用和维修、化粪池等市政公共设施 8、不得遮蔽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4、施工现场用电 1、各分项工程要自检、施工垃圾应打包并放到指定地点9,不得随地乱放、管理、做到每日清扫、维修和拆装临时用电系统必须由电工完成3,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及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交工时清洁干净11、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噪音、施工人员应服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不得封堵紧急出口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易爆物品堆放点5。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安装、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滴漏等现象。涉及燃气管道的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二、防盗1、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调试应在装修工程完毕之前完工、施工现场用电应从表后设立临时用电系统名人堂、每天下班前把工具集中放到工具箱里五。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等公共空间、管理4、工具堆放1,严禁使用普通电线4、材料,并有明显的标志、污染物,关电、管道、楼内各种公共设施 10、室外堆放应遵守物业的管理规定、施工用水的水管不得有破损、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其他管理规定和办法2、施工人员应该着装上岗。临时用电必须使用双层绝然电缆,擦试后的棉纱毛巾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且远离热源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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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建筑工程的二叔听了公司的意见,服从公司的安排去签订合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文格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合作双方在进行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时,必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合同前,可参照国家发布的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1999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GF—1999—0201)
合同编号: 字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可分为以下不同种类:建筑施工合同范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施工合同,建筑合同范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建筑承包合同范本,房屋建筑合同范本等信息。
在工程施工合同协商阶段中,只要双方对于中标价不调整,有可能会对工程报价或预算书中的不平衡报价或预算错误的内容进行调整。 其次,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洽商和变更并不在以上排序的范围中,正是由于其是对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修改,根据《合同法》进行调整即可,无需再以上的排序中进行排列。
组成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文件包括:
1、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使用说明
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个人,即一切以协议、法院判决或其它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甲方的资格,承认全部合同文件,能够而且愿意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位置内,不得简称。与发包方合并的单位、兼并发包方的单位、购买发包方工程施工合同和接受发包方出让的单位和人员,均可成为发包方,履行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享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权利。
2、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承包方位置内,不得简称。但承包方不能将工程转包或出让,应在合同签订前提出并征得发包方同意。
若需要最新的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最佳的方式就是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网站进行查询,确保能找到最新的信息。
2013年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本合同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时废止。[2]
与1999版施工合同相比,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13版施工合同增加了双向担保、合理调价、缺陷责任期、工程系列保险、商定与确定、索赔期限、双倍赔偿、争议评审等八项新的制度,调整完善了合同结构体系与合同价格类型,更加注重对发包人、承包人市场行为的引导、规范和权益平衡,加强了与现行法律和其他文本的衔接,保证了合同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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