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不能继续居住,但此时又不能提前退租,因此就会将房屋进行转租。不过房屋转租可能会出现很多的问题,那其中房屋转租问题里面有哪些是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转租问题中有哪些要格外注意的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2、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3、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4、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
5、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你完全可以根据上述规定保障自己的权益。
二、公房能不能转租
关于公房能不能转租的问题,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公有房屋获取非法利益。”
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和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的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可索赔损失。
违反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擅自转租公有住房的,转租协议无效,收回房屋,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转租人转租金总额5倍以下的罚款,由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由于公有住房私租的行为没有合法性,租赁此类房屋的租户,其合法的权益不受法律的保护,当承租人与转租公有住房的转租人之间发生纠纷时,寻求人民法院支持比较困难。
尤其是在没有经过原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此时无论是承租人还是次承租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都是很大的,因此各位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对方究竟是否属于转租房屋,最好是从房东手里面直接租赁房屋,这样可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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