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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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劳动者应该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几年来由于劳动者的法律知识薄弱,很多雇佣单位利用霸王条款给予劳动者不公平的劳动待遇。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如何利用法律武器夺回属于自己的权益呢?接下来小编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根据该法第八十七条请求用人单位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第三,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提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法》补缴社会保险

第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通过劳动仲裁,请求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在职员工被辞退的或者 不雇佣的 公司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经过小编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企业雇佣员工未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已经有所了解。只要企业雇佣了员工,员工都有权对自己的劳动权益进行保护,可以申请向公司索要经济赔偿。具体情况还要看具体案件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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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八岁的人可以雇佣人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即未成年工,法律对未成年工给予特殊的保护。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二条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
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
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
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
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
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
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
七)锅炉司炉。  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  
第九条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一)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
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三)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四)《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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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雇佣的未满16算童工吗?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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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雇佣未满十八岁的人,有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即未成年工,法律对未成年工给予特殊的保护。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二条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
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
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
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
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
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
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
七)锅炉司炉。  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  
第九条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一)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
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三)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四)《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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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岁的儿童雇佣童工犯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网友咨询】 我是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我的一个朋友想让他未满16周岁的儿子到我单位工作。我听说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现在我比较矛盾,也比较担心,因为朋友面子不好驳,可法律更不能违反。所以我想知道如果我录用了这个童工违法吗? 【律师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童工的概念。童工是指从事劳动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不属于童工,《劳动法》称之为未成年工。任何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童工都属于非法用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而用人单位录用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则是法律允许的,属于合法用工行为,因此你不用担心。但你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对未成年工予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比如,《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且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未满16岁的儿童可以雇佣童工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网友咨询】 我是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我的一个朋友想让他未满16周岁的儿子到我单位工作。我听说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现在我比较矛盾,也比较担心,因为朋友面子不好驳,可法律更不能违反。所以我想知道如果我录用了这个童工违法吗? 【律师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童工的概念。童工是指从事劳动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不属于童工,《劳动法》称之为未成年工。任何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童工都属于非法用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而用人单位录用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则是法律允许的,属于合法用工行为,因此你不用担心。但你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对未成年工予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比如,《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且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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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未满十六岁的人怎么处罚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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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满十八岁的年轻人可以雇佣未满十八岁的人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即未成年工,法律对未成年工给予特殊的保护。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二条规定,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
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
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
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
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
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
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
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
七)锅炉司炉。  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  
第九条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一)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
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三)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四)《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雇佣童工,未满17周岁,工资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一、雇佣17岁少年拖欠工资的后果 17岁少年,如果能以自己的收入养活自己的,视为成年人。 公司拖欠员工的工资后果,就是员工维权受益。公司不但要支付工资给员工,还要加付赔偿金给员工。 1、用人单位拖欠员工的工资时,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2、员工同时有权要求按照应付拖欠金额的0.5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自己加付赔偿金。 3、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雇佣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雇佣不满16周岁的人做工,是雇佣童工的行为,是违法的。给童工不付工资还是违法的行为。给当地劳动主管部门投诉,不但工资要的来,而且老板还得受处罚。收集相关证据去劳动局举报,按照法律招收童工一个月该企业就得罚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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