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等企业单位,在与其他的主体之间,建立经济利益关系之后,一般都会通过与对方签署劳动合同的方式,来约束对方的行为,不同类型的合同的性质是不同的,承包劳动合同性质有哪些?若在合同期间,一方责任主体没有履行既定规定义务,可以请求得到司法救济。
一、承包劳动合同性质有哪些?
1、承包合同的概念
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
2、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定做物的特定性
(3)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作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原则根据
劳动合同是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的规定这三条原则来订立的。平等,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自愿,就是当事人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订立劳动合同;协商一致,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合同的各项条款的具体内容进行充分的协商;不违反法律和律行政法的规定,就需要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首先,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其次,双方当事人在确定具体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
专门用来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就是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制也就是通过订立劳动合同这一法律形式来规范和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是一种种法律形式,劳动合同制度是法律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即是一个经济概念,又是一个法律概念。作为经济概念,劳动合同制度是一种用人制度,是一种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方式。作为法律概念,劳动合同制度是一种合同制度,实行上述用人制度时,必须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知道,承包合同是一种有偿、诺诚的合同,此外承包商需要按照规定制作定制物,这也就回答了承包劳动合同性质有哪些这个问题。无论是签署何种类型的合同,都需要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协商的基础之上,拟定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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