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动合同农民工受伤如何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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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雇主是法人、个体经济组织,并且雇员成为其成员时,应遵循《劳动法》的规定来处理雇佣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非企业法人组织只要与劳动者形成了劳动关系,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就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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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农民工受伤如何赔偿?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企业形成合法劳动关系最有力的证明,因为一定要签订详细的劳动合同,许多劳动者因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淡薄,并未签订,后续劳动中受伤,自身还要承担医疗费用,此时应该如何申请赔偿呢,以下是两种方法,但个人处理起来会有困难。有疑问可直接咨询律图的专业律师

一、按照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处理

经常涉及的雇佣关系损害赔偿纠纷主要有两种:雇主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害赔偿纠纷。这两种纠纷中的民事责任,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1、雇主损害赔偿责任,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

2、雇员受害责任,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在这两种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均以雇佣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雇佣关系中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的竞合。在没有明确约定时,应允许原告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诉讼。如果原告选择了追究雇主的侵权责任,那么,应首先确定该种侵权责任的性质。侵权责任分为两种:一般侵权行为责任和特殊侵权行为责任。前者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则有责任;后者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管是否存在过错,只要造成损害,在法定情况下,责任人就应承担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只要被告不能证明对原告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未将雇主损害赔偿责任及雇员受害责任纳入特殊侵权行为责任范畴,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200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把“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害赔偿纠纷”纳入“特殊侵权纠纷”部分。可见,这些规定把雇佣关系中损害赔偿纠纷的民事责任作为特殊侵权行为责任来处理了。

当雇主是自然人或虽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但雇员并未成为其成员时,对于雇主而言,只要雇员在执行职务中,即在完成雇主交给的工作任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时,雇主应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雇员有过错时,雇主赔偿后再通过内部管理制度或雇佣(劳动)合同向雇员追偿;对于雇员来讲,只要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过程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也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第三人或雇员对造成的损害存在过失,则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在上述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责任适用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即雇主无论有没有过错,只要其与雇员形成了雇佣关系,就应对雇员在履行雇佣合同过程中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以及雇员自己受到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损害是第三人或雇员故意造成的,雇主可免责。

当雇主是法人、个体经济组织,并且雇员成为其成员时,应遵循《劳动法》的规定来处理雇佣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非企业法人组织只要与劳动者形成了劳动关系,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就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因为此时的雇主已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主体要件,雇员作为劳动者为雇主提供有偿劳动,雇佣关系实际是劳动关系。

在雇佣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中,雇主承担民事责任既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不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因为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原告必须举出被告对造成自己损害有过错的证据,即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若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雇主只有举出自己对造成雇员或第三人损害没有过错的证据,才可不承担责任。但这两种情形,原被告双方都很难举出有效证据,在实践中是不可行的。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求原告举出雇佣关系存在的证据,而不问雇主是否对原告造成损害有无过错,即可让雇主承担民事责任,这是符合《劳动法》和《合同法》立法精神的;如果第三人或雇员对自己的损害有过失,则依据《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让第三人或雇员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雇主有证据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或雇员的故意造成的,雇主可免责。使用这一原则处理雇佣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在实践中是切实可行的。

二、按照工伤申请赔偿的程序

(一)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三)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四)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六)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七)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八)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但过程都比较麻烦,特别是雇员赔偿方法需要结合多种法律解决,最好由律师全程协助处理。选择进行工伤认定、鉴定程序的,需要收集各种证据再进行申请,前提是企业有特定保险,而且要在期限之内进行。以上只是大致流程,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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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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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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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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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民工受伤走怎样的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农民工因工受伤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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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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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资料。
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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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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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受了工伤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对于农民工受了工伤怎么维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民工受了工伤怎么维权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3、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
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年。
怎么进行农民工伤残赔偿?
首先、农民工在工作中,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如果自己还清醒),应立即要求到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
其次、要知道工伤的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再次、工伤事故发生后,要保留证据,证据包括证明是工伤的证据和医疗证据,并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以后就是工伤待遇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事先给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则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要按《工伤保险条例》全额支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如果就支付费用、待遇等问题发生争议,甚至是用人单位拒不承担相关责任,农民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后,除了及时进行救治外,最要紧的就是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只有在对伤情确定属于工伤范围后,才能进行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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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所以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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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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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可以享受非农业户口医保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非农业户口不可以报考农村专项。
  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1、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户籍在贫困县(区);
  
3、高中三年学籍在贫困县(区)。
  “农村专项生”按三类专项计划分别实施:
  
1、国家专项计划:由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招生学校承担,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2、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3、地方专项计划:由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此三项计划生源全部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地为农村的考生。
  考生资格审查由有关县(区)招生委员会统筹安排,其中学籍审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户籍审核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各地要安排专人,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把资格审核的责任落到实处。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考生,要在其所在中学和县(区)招办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取得高中三年学籍的中学名称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当地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由县(区)招办于6月15日前报市招办汇总,市招办于6月18日前报省招办备案。省招办将在录取结束后,对被录取的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追究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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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设铁路导致农民农民的水源终断. 无法正常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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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用耕地,按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补助。违法建筑物和征地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本暂行规定,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现予颁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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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用果园或者其它经济林地,属水田,其征用土地补偿费用的标准按市政府原有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一、在鲤城区、丰泽区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按本规定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三、用地单位应按下列规定的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泉州市征用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略)续表三
(1)。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补助标准、滩涂、按水田补偿费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补偿;
(五)征用盐田,按水田补偿费的百分之五十补偿。在洛江区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属其他耕地的,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8倍补偿,制定本规定为保障我市市区征用土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本规定施行前,已依照法定程序获得批准,但尚未公告或组织实施的征用土地项目,其征用土地补偿费用的标准按本规定执行,保护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农民的合法权益。2001年4月26日附件:附表
一:泉州市征用土地各类土地补偿费标准(略)附表
二:泉州市征用土地已产果果树补偿标准(略)续表三
(4),按该土地被征用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四倍补助。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土地,不予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按附表二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市区实际情况。九、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补偿标准按附表三执行,地上附着物参照《泉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标准若干规定》执行;
(三)征用非经济林地,按水田补偿的百分之四十补偿;
(四)征用养殖生产的水田(包括鱼塘),不予补偿。七、平均年产值计算方法为为确保我市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和市区征用土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补助。五、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下列规定的标准支付、菜地、鱼塘的,按同类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0倍补偿,由市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泉州市征用土地种植果苗的补偿标准(略)续表三
(2):泉州市征用土地种植果苗的补偿标准(略)续表三
(3),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安置补助费。农作物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倍补偿,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对市区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进行认真地讨论,形成了《泉州市市区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暂行规定》、征用土地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已发布征地公告或组织实施的征用土地项目。
(三)征用盐田和有养殖生产的水面(包括鱼塘)、滩涂,按价格主管部门认可的市场价格计算。平均年产量以市统计部门提供的年度统计报表为准。八,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偿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清蒙管委会经依法批准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按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征地拆迁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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