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需要缴纳多少税都有哪些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李晶律师
李晶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125人
专家导读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果要继续使用该地,应重新进行协商,然后按约定交纳费用。如果是直接和农民租赁的,不交纳土地出让金。如果是征用的土地,则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需要缴纳多少税都有哪些规定

很多人都不是很在意,自己买的商品化住房并不是无限期的居住的。商品房的住房使用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有期限的,具体的期限还要看开发商在拿地时的期限为准。那土地的使用期限到期了该怎么办呢,下面小编就带你了解一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需要缴纳多少税都有哪些规定。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

1、开发商的项目建造周期过长

土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开始计算的,如果项目体量过大,从房产规划、开发、销售到最终的交房,快则两三年,慢则五六年,甚至更长,有的项目还是分多期开发的项目,越靠后开发,土地所剩的年限越短。

房子最终到达购房者手中,原本的70年、50年或者40年产权年限便随之大大的“缩水”。

2、资金短缺,土地闲置

购房时,如果遇到了一个资金实力不足的开发商,也是令人担忧的。因为资金链条的不完善,资金的跟不上,不仅耽误了正在进行中的项目的开发,一些还未开发的地块更是会被搁置起来,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真正开发建成后,土地使用年限便大打折扣。

3、多次转让,浪费年限

一块地块可能会在开发商之间的转让,以及房屋建成之后在买家之间的转让,都会造成最后一个接盘的人手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越来越短。

三、需要缴纳的税费

无论是划拨土地出让还是协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者是房改房上市交易,都需要纳税。土地出让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

1、买方:契税按3%(各地不太一样,范围3-5%)征收,印花税万分之五。

2、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要到税务机关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30天)缴纳税款,不然会加收滞纳金。

注:以上供参考,具体税收优惠以当地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由于我国土地的特殊性和开发商品房年限的关系。买方也就是业主本人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进行缴纳,具体的缴纳金额还要到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详细的了解。这里大家一定要在有效的时间内进行上缴税款。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7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需要缴纳多少税都有哪些规定
一键咨询
  • 131****00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3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1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5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8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8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2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3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3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0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8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2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6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6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闲置的任何缴纳土地使用税都需要缴纳吗?
闲置的土地也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如果是房地产企业,他购买了土地,但是他没有使用土地,那这个土地它就必须要缴纳土地的闲置费,因为他购买了土地,就必须要对土地进行建设,才可以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如果他购买了,但是不使用,那么这个土地使用就会非常的浪费,肯定是要缴税的。
10w+浏览
未缴纳土地使用税,未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后果?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企业不交土地使用税最严重会有按《税收征管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法律规定:《征管法》 第四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第六十五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偷税漏税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熟悉:违反税法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如:罚款金额、倍数、比率) 重点:对偷税行为的处罚(结合综合题) 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 偷税额1万元以下1—10万10万元以上 偷税比例10%以下10—30% 30%以上处罚征管法处罚: ①补税 ②滞纳金 ③罚款偷税数额50%—5倍。 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 ②判刑:3年以下有限徒刑刑法处罚: ①罚金:1—5倍 ②判刑:3—7年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9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未开发的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怎么规定
[律师回复]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2、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取得的土地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至再次变更该项土地权属期间按照规定税额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问题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的次月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使用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企业尚未开发土地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2、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取得的土地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至再次变更该项土地权属期间按照规定税额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问题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的次月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使用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缴纳多久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是按年进行计算的,也可以分期进行缴纳。一般不同地区的具体缴纳期限不同。如果是通过出让方式,并且是有偿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话,那么受让方应该从交付时间的次月进行缴纳土地使用税。
10w+浏览
土地使用税缴纳起止期限是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缴纳土地使用税起止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00号)的规定,除经批准的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个《通知》虽然明确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问题,但对如何确定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尚不明确。 目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多是通过拍卖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是:先由土地收储中心收回土地,进行重新规划,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再由房地产公司参加招标或拍卖,签订拍卖成效确认书;房地产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土地出让金,交清当日由国土资源部门发给《交付土地证明书》,并在两个月内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取得《交付土地证明书》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可进行砌围墙、勘探等工程作业,但不能全面进场施工,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办理了开工许可证才能全面进场施工。 对此,是以竞标竞拍成功之日《交付土地证明书》签发日期,还是以土地使用证签发日期作为房地产公司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日期有不同的意见。来源:考试大 通常,房地产公司将房产销售给住户,一般要经历收取订金、用户分期交款、房产交付使用、为住户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等过程。房地产公司为住户办理土地使用证时要将原有的土地使用证交回土地管理部门,并把土地使用面积按要求进行分解,每套房产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而后将已出售的房产的土地使用证交给住户,那些未出售的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证暂时由房地产公司所有。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暂时免征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公司将房屋销售给住户到为住户办理好土地使用证要经历一段较长的时间,那么是以收取第一笔购房款之日、房产交付使用之日,还是以住户取得的土地使用证签发日期作为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义务的终止期限也不明确,同样存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应以各时期的土地使用证签发日期为限。即: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证上的签发日期为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起算日期;房地产公司售房后将土地使用面积进行分解,以各住户取得的土地使用证上的签发日期为该记载面积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终止日期,对于未出售的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面积仍由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直至房地产公司将所有的土地使用证发给各住户为止。
各位律师好,我想请问一下,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和纳税地点是怎么确定的?有什么规定呢
[律师回复]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由各省、 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 个月。例如,北京市规定:纳税人全年应当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分为两次缴纳,纳税期限分别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新征收的耕地,应当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 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收的非耕地,应当自批准征收的次月起纳税。
购置新建商品房,应当自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 使用税;购置存量房,应当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次月起纳税;出租、出借 房产,应当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次月起纳税。
以出让、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由受让方自合 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没有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应当由受让方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纳税。
纳税人由于土地的实物或者权利状态变化而依法终止城镇土地 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应当截止到土地的实物或者权利状态变化的当月月末。
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属于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当分 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 辖范围以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当地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2023土地使用税谁缴纳?
如今房价让人望而生畏,越来越多人选择租房,那么你清楚2018土地使用税谁缴纳吗?土地使用税其实是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缴纳的,也就是说房东才是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人,租房的人是不需要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人也不是固定的。请让律图来为您详细解答。
10w+浏览
房地产企业未开发的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期限规定
[律师回复]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2、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取得的土地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至再次变更该项土地权属期间按照规定税额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问题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的次月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使用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起止期限是什么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缴纳土地使用税起止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00号)的规定,除经批准的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个《通知》虽然明确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问题,但对如何确定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尚不明确。 目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多是通过拍卖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是:先由土地收储中心收回土地,进行重新规划,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再由房地产公司参加招标或拍卖,签订拍卖成效确认书;房地产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土地出让金,交清当日由国土资源部门发给《交付土地证明书》,并在两个月内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取得《交付土地证明书》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可进行砌围墙、勘探等工程作业,但不能全面进场施工,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办理了开工许可证才能全面进场施工。 对此,是以竞标竞拍成功之日《交付土地证明书》签发日期,还是以土地使用证签发日期作为房地产公司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日期有不同的意见。来源:考试大 通常,房地产公司将房产销售给住户,一般要经历收取订金、用户分期交款、房产交付使用、为住户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等过程。房地产公司为住户办理土地使用证时要将原有的土地使用证交回土地管理部门,并把土地使用面积按要求进行分解,每套房产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而后将已出售的房产的土地使用证交给住户,那些未出售的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证暂时由房地产公司所有。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暂时免征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公司将房屋销售给住户到为住户办理好土地使用证要经历一段较长的时间,那么是以收取第一笔购房款之日、房产交付使用之日,还是以住户取得的土地使用证签发日期作为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义务的终止期限也不明确,同样存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应以各时期的土地使用证签发日期为限。即: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证上的签发日期为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起算日期;房地产公司售房后将土地使用面积进行分解,以各住户取得的土地使用证上的签发日期为该记载面积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终止日期,对于未出售的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面积仍由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直至房地产公司将所有的土地使用证发给各住户为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使用税使用人缴纳还是所有人缴纳?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10w+浏览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和起止期限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缴纳土地使用税起止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00号)的规定,除经批准的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个《通知》虽然明确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问题,但对如何确定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尚不明确。 目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多是通过拍卖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是:先由土地收储中心收回土地,进行重新规划,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再由房地产公司参加招标或拍卖,签订拍卖成效确认书;房地产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土地出让金,交清当日由国土资源部门发给《交付土地证明书》,并在两个月内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取得《交付土地证明书》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可进行砌围墙、勘探等工程作业,但不能全面进场施工,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办理了开工许可证才能全面进场施工。 对此,是以竞标竞拍成功之日《交付土地证明书》签发日期,还是以土地使用证签发日期作为房地产公司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日期有不同的意见。来源:考试大 通常,房地产公司将房产销售给住户,一般要经历收取订金、用户分期交款、房产交付使用、为住户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等过程。房地产公司为住户办理土地使用证时要将原有的土地使用证交回土地管理部门,并把土地使用面积按要求进行分解,每套房产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而后将已出售的房产的土地使用证交给住户,那些未出售的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证暂时由房地产公司所有。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暂时免征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公司将房屋销售给住户到为住户办理好土地使用证要经历一段较长的时间,那么是以收取第一笔购房款之日、房产交付使用之日,还是以住户取得的土地使用证签发日期作为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义务的终止期限也不明确,同样存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应以各时期的土地使用证签发日期为限。即: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证上的签发日期为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起算日期;房地产公司售房后将土地使用面积进行分解,以各住户取得的土地使用证上的签发日期为该记载面积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终止日期,对于未出售的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面积仍由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直至房地产公司将所有的土地使用证发给各住户为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房子缴土地使用税么,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先是土地税源信息采集,再进行应税信息维护,最后系统根据应税信息情况智能化生成本期应补(退)税额,纳税人确认后完成申报并扣款。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需要缴纳多少税都有哪些规定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