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后可能会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而造成效力待定的情况,如果给有关权利人赋予承认权,使之能够以其利益判断做出承认而使合同有效或者拒绝而使合同无效,往往是有利于权利人的利益,有利于促进交易的。因此,将这类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是符合权利人的意志和利益的。那么哪些情形会使合同效力待定呢?又该怎么做能合同效力确定下来呢?下面给您做详细阐述。
一、哪些情形会使合同效力待定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瑕疵的,因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代签合同的资格和处分能力。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合同受有关法律效果上的利益时,无论是丧失权利或负担义务,纵使其在经济上获得巨大利益,亦不属于能获得法律上的利益。
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有以下三种情形:
(1)根本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签订合同的人根本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就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
(2)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有代理关系而存在,但是代理人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权,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3)代理关系中止后签订的合同,这是指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原有代理关系,但是由于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完成或者被代理人取消委托关系等原因,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已不复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依民法典的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
二、怎么做能使合同效力确定
1、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就能生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要具有效力,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这种合同一旦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就具有法定效力。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这种同意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需合同的相对人同意即可发生效力,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并且应当为合同的相对人所了解才能产生效力。
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经过代理人的追认就能使合同生效。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只要无权处分人的处分行为能获得所有权人的追认,该合同就能生效。
给您总结了“关于哪些情形会使合同效力待定”以及“怎么做能合同效力确定”的有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在您需要签订合同时,建议您去咨询有关合同方面的专家律师,尽量避免造成合同的效力待定,使合同能够按照您的意愿去生效、去履行,最终达到您的合同目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