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待遇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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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工伤认定书;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医疗费报销申请表;5)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6)门诊医疗票据(附门诊记录);7)住院医疗票据(附住院明细);8)出院证明(出院结论)。
在我国工伤待遇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在国家社会保险体系当中工伤保险是属于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之一了,工伤保险在很大程度上分散了企业承担的风险,真的发生了工伤事故通过工伤保险也能够缓解双方的矛盾的。但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肯定是需要一些必备的材料的,可能企业和职工双方都不是特别的清楚在我国工伤待遇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一、在我国工伤待遇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1、申请工伤医疗费用待遇:

(1)工伤认定书;

(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5)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门诊医疗票据(附门诊记录);

(7)住院医疗票据(附住院明细);

(8)出院证明(出院结论);

(9)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0)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2、申请伤残待遇:

(1)工伤认定书;

(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3)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申请表;

(6)劳动能力鉴定费票据原件。

二、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般申请工伤待遇肯定是要有工伤认定书的,而且有些人申请伤残补助金的话,需要有工伤鉴定书,其他的证明材料就是包括在医院的所有的花费,出院证明,还有就是社保机构要求准备的各种材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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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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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申报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况可以视同为工伤 根据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工伤待遇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在医疗终结后,单位为其或其供养亲属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资格时,应填写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工伤事故申报表》; (三)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供养亲属的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供养关系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已评定伤残等级的需提供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原件;如有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如属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医疗单据、费用清单; (六)医疗诊断证明书,住院者需要提供出院小结;工亡职工应提供死亡证明材料; (七)经同意的《工伤职工转院诊治申请表》、《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等申请表格; (八)转出统筹区外就医的需提供交通费、餐费及住宿费的正规税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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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伤待遇报销需要提缴什么资料?
申报工伤待遇一般都是公司把相关的资料提交到工伤保险机构的,可是现在的用人单位在员工用工安全方面的管理也是比较规范的,处理工伤的这种事故肯定经验也是非常的欠缺的。所以不一定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员就特别的了解在我国工伤待遇报销需要提缴什么资料的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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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申报工伤医疗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申报工伤医疗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医疗费用中符合工伤保险医疗支付项目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报销。未按规定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具体如下所述:
一、申报工伤医疗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医疗待遇时,经办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的授权书
2、伤者的委托书
3、工伤员工医疗的有关材料和有效票据,所提供票据应与病历本上的日期、姓名一致,并附上费用明细清单
4、工伤员工填写的《工伤职工自愿不做劳务鉴定保证书》或提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经社保部门核准的《深圳市工伤保险大型治疗项目准单》(使用特殊检查治疗项目的)
6、《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单位出具事故相关各方(含保险公司赔付)承担伤者医疗费的证明(属于机动车事故的)
7、其他相关材料。
二、职工如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其中,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及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方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等不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围的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治疗工伤,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在伤情稳定后5日内应转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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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医疗待遇需要哪些资料
[律师回复] 对于申报工伤医疗待遇需要哪些资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申报工伤医疗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医疗费用中符合工伤保险医疗支付项目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报销。未按规定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具体如下所述:
一、申报工伤医疗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医疗待遇时,经办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的授权书
2、伤者的委托书
3、工伤员工医疗的有关材料和有效票据,所提供票据应与病历本上的日期、姓名一致,并附上费用明细清单
4、工伤员工填写的《工伤职工自愿不做劳务鉴定保证书》或提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经社保部门核准的《深圳市工伤保险大型治疗项目准单》(使用特殊检查治疗项目的)
6、《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单位出具事故相关各方(含保险公司赔付)承担伤者医疗费的证明(属于机动车事故的)
7、其他相关材料。
二、职工如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由所在单位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所在地的市(县)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其中,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及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方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等不属于工伤医疗待遇范围的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治疗工伤,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在伤情稳定后5日内应转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我前段时间出去打工在打工的过程中,不小心受了工伤已经做了工伤鉴定,所以现在想知道工伤待遇申请资料要准备什么?
[律师回复] 关于办理工伤待遇资料的回答如下:
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4、申请工伤医疗待遇支付还需要提供:
(1)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
(2)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病历、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
(3)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在居住地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
(4)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申请表》;
(5)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工伤职工,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申请辅助器械费用还需要提供:
(1)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
(2)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
(3)辅助器具配置票据。
申请伤残待遇还需要提供: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申请死亡待遇还需要提供:
(1)工伤死亡证明法律文书;
(2)办理人即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人和享受待遇人员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
(4)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6)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是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7)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是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提交资料之后,一般是当月限定日期之前提交经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当月生存支付表提交财务部门,次月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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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伤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一样吗?
第一,工伤保险待遇,涵盖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种待遇,也包括了医疗待遇,例如医疗报销,住院费,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护理费,异地治疗的食宿费,交通费,安装假肢,假牙,假眼等辅助工具的费用,达等等。第二,工伤医疗待遇,专指职工工伤的治疗费用,不包括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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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各位律师好,我一叔叔想要咨询律师对于社保局申请工伤待遇资料需要哪些,叔叔在工地干活导致工伤事故发生了
[律师回复] 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4、申请工伤医疗待遇支付还需要提供:
(1)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
(2)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病历、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
(3)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在居住地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
(4)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申请表》;
(5)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工伤职工,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5、申请辅助器械费用还需要提供:
(1)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
(2)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
(3)辅助器具配置票据。
6、申请伤残待遇还需要提供: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7、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还需要提供:
(1)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2)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凭证。
8、申请死亡待遇还需要提供:
(1)工伤死亡证明法律文书;
(2)办理人即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人和享受待遇人员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
(4)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6)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是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7)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是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提交资料之后,一般是当月限定日期之前提交经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当月生存支付表提交财务部门,次月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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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在上班过程中出了车祸,受了工伤,对这方面不是很清楚,请问工伤待遇申报需交材料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1、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什么步骤?
1)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5)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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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申领工伤待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领工伤待遇到劳动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领取即可。因为要想领取到这个工伤保险的赔偿,首先需要进行手续的办理,也就是需要一些材料的准备。包括工伤待遇申请表和工伤的认定书,以及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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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你好 最近我想要申报我受伤的事。 想一次弄好 所以想要咨询有关申报工伤待遇所需资料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医疗费用报账所需资料。
A、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B、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或复印件(第一次报医疗费用须提供原件)。
C、门诊:门诊病历的原件及复印件、疾病诊断书、处方单、费用清单等资料。
D、住院:未挂账或者在非协议医院治疗的须有住院的客观病历、费用清单等,安装内置材料的须提供内置材料合格证的复印件。
E、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F、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G、如办理旧伤复发、后续医疗、工伤康复、转诊转治、配置辅助器具等业务必须事先审批并提供以下相关表格:《郴州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诊治申请表》、《郴州市工伤职工后续医疗住院申请表》、《郴州市工伤康复申请表》、《郴州市工伤医疗转诊转治审批表》、《郴州市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审批表》、《郴州市工伤职工非协议医院审批表》。
H、其他资料,如交通事故工伤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第三者责任人签订的调解协议、相关保险理赔清单等。
(2)伤残待遇报账所需资料。
A、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B、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C、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长期待遇审批表。
D、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伤残补助金须提供原件)。
E、鉴定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F、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G、单独申报住院伙食补助费需附上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诊断书复印件、费用清单复印件及伙食费收款收据。
H、申报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需附上事先批准的外地就医审批资料,方可报账。
I、一至四级工残人员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每年必须在基金待遇审核科进行资格确认,并提交《郴州市一至四级工残人员领取伤残津贴资格确认表》;如需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需填写《郴州市工残农民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郴州市工残农民工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协议》经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方可一次性领取。
J、每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残人员每年必须在基金待遇审核科进行资格确认,并提交《郴州市工残人员领取生活护理费资格确认表》。
K、申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提供参保单位与享受待遇职工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以及其它能证明已经解除劳动关系这一事实的材料,工伤赔偿协议书,相关资料中要有工伤职工本人有效的联系方式,单位已经垫付相关待遇的需提供银行转账凭证。
L、其它资料:如交通事故工伤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第三者责任人签订的调解协议、相关保险理赔清单等。
(3)职业病医疗费及待遇报账说明。
A、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工伤职工首次报账时应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或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历年职业病健康体检报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医疗费用报账所需相关资料。
B、经审核资料,对有疑问的职业病工伤人员需启动稽核程序,需专家组鉴定无疑问后方可纳入工伤支付范围。
C、职业病工伤职工后续医疗参照工伤医疗费报账执行。
D、职业病患者病情加重,经相关部门重新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级至四级,则按照新的鉴定结论核报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予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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