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因为继承原因而需要对房产进行转让的话,此时其实不需要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对于继承人来讲也是取得了房屋的。但之后可能会涉及到房屋的买卖、赠与等情况,因而就必须要先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才行。那么此时继承的房产如何过户才好呢?接下来,律图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继承的房产如何过户
1、拿着该房屋的三证,户口本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每个人身份证,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还有产权人的死亡证明等相关资料,携相关人员一起去公证处,做产权继承公证。
2、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这个费用在200元左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房屋继承人应当向房产登记机构(房管局)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承办人员会给你出具一份《产权受理单》,凭《产权受理单》进行有关登记、编号、付费等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产权受理单》,房管局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
4、再凭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的复印件,及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去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新的土地证。这个程序下来,总的在500元左右。
二、继承农村房产怎么过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公民所有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法律对于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无限制,故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可以由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实践中,公证书确认城市户口的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亦为房屋主管部门变更登记所接受。
办理农村房产继承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一种是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继承纠纷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来办理房屋继承及变更土地使用权人。
另一种是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协商一致,继承人应当共同到不动产(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在看完了上文介绍之后,大家应该清楚继承的房产如何过户了吧。因为取得房屋的原因不同,那么实际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具体的要求也是不太一样的。另外,在税费的征收上面,也与买卖房屋、赠与房屋的规定不一样。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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