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国家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是用来维护双方的共同权益的,若是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内容的话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怎么办呢?一般情况下,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适当的赔偿。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下列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赔偿: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具体赔偿办法如下: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同期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用人单位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出具相关证明时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承担的两种责任:一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没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没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二是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所以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进行维护劳动者自己的权益。但若是用人单位不符合规定的情形下所违反合同内容的不予进行赔偿。当然大部分都是可以进行赔偿的,而且具体的赔偿方法应当包括工资占比以及津贴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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