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就说明土地使用权归自己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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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就说明土地使用权归自己所有;土地使用,即土地利用,民事权利人为满足自己需要,按照土地的自然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行为或法律事实。土地使用和土地占有存在密切联系,没有占有就无法使用,而占有的目的就是为了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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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就说明土地使用权归自己吗?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归自己所有;

要明确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集体土地使用权都是不一样的,土地的使用期限也不同。比如国有土地,只要权属明确,使用多久都归原土地使用权人。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这种公有制又分二种,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宪法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进行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但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使用集体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进行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办理征收手续,征为国有后才能进行建设,但有几点例外:一是乡镇企业用地,二是村民的宅基地建设,三是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2008年元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通知强调:“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要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及时调整划拨用地目录。今后除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等可以继续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外,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要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其他建设用地应严格实行市场配臵,有偿使用。”

2、农村土地使用政策

根据土地用途分类,土地可分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限制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需要经过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给农民使用,但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三类建设可以使用集体土地,分别是乡镇企业用地、村民宅基地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也就是说农民宅基地出让和转让是违法的,其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自2000年起国土资源部批准我省芜湖市5个镇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至今我省先后批准了51个乡镇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主要做法是在依法补偿农民的前提下,不将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收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土地使用是有严格规定的,一般对于以前没有颁发任何证件的群体,而且在住的期间也没有任何争议的,那么就说明这块土地的使用权自己是可以拥有的,所以,在对于土地使用权上面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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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实践中,对子女抚养权判决的考虑的因素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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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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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以上就是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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