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证的查询方法
1、到当地国土部门查询,要注意看证书是否办理出让。现在的出让金标准较高。国土资源部发过一个文,自然人可是凭自己的身份证查询土地宗地的登记情况。
2、系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权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证中心,申请调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相关内容即可。
三、土地使用证的补办方法
可以补办,补办的方式如下:
1、到国土所去查档案,找到档案之后登报挂失,声明以前的土地使用证作废。
2、挂失到期后由国土所派人去重新丈量(土地面积、填表、画图;这是国土所人干的活。)
3、有一张地籍法人身份证明,需村委会主任签字、和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邻居的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
再就是等待国土所的人拿市局去审批,最后发证、这一切是不收费。
四、土地使用证的转让费用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土地开发费,是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
土地使用证几乎是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办理的证件,因为土地使用证在很多的地方都是可以用得到的,在买卖房屋买卖土地的时候都是需要用到土地使用证的。如果在房屋或者土地交易的时候没有土地使用证往往意味着房屋或者土地有多少的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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