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A单位系B单位的职能部门,1992年甲调入A单位工作,因A无用工权,未将甲列入正式职工编制。1997年8月30日,甲与B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后每次均签订期限一年的合同。2001年8月30日,而是由A、B、甲二方签订劳务输出合同,由B委派甲到A工作,为期一年。A于2002年7月取得营业执照。2002年8月,三方未续签劳务输出合同,B与甲未续签劳动合同,甲仍留A单位工作。10月,A单位告知甲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甲则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商不成,未签合同。甲留原岗工作。2003年7月,A向甲发出解除用工通知书。因A拖欠甲3个月工资,甲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8w浏览 匿名 2020-03-05 江西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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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认可。你在A单位时单位为你解决工伤保险,现在转到异处B单位,那么B单位应当为你交纳社保。现在发生工伤,需要到社会保险组织进行工伤认定,提议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手续: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手续;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判定书)。你在A单位解决的社保,现在已经去职,不能提供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手续,因此不会认可。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限定,工人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交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意外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你应当找B单位承受。
    全文
    9 2020-10-01 02: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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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单位系B单位的职能部门,1992年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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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公司融资a轮b轮c轮之分?
主要出于公司创始人对自己持有的股份价值、股东控制权力以及融资成本的综合考虑,随着融资次数的不断增加,越到后期的融资,对创始人的股本稀释越少,控制权影响也越小,融资成本也会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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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单方面交通事故同乘人伤亡的责任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单方面事故中,驾驶者无疑对此负有全部责任,原因在于,此类事故往往由于驾驶者个人疏忽或操作失误所致,并撞击到其它物体而导致人员伤亡。
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若无充分证据表明非机动车、行人存在过错行为,则应由机动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反之,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确实存在过失行为,那么就应对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进行适度减轻;
然而,若机动车一方并未出现任何过错行为,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也不应超过总损失的百分之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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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车逆行撞到电动车是谁的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骑乘自行车逆向行驶时遭遇他人驾驶电动车相撞,则应由自行车逆行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交警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优先保障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这意味着逆行的自行车可能需承担相应医疗费用。
然而,如若在对方并未超速或饮酒驾车的前提下,逆行方依然负有主要责任;
但若电动车存在超速或酒后驾车等违规行为,双方则各自承担一半责任。
当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时,该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若因两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失共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则需依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若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且属于交通意外事故范畴,则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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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合同用工和b类合同工的区别是什么
a类合同用工和b类合同用工是存在区别。A类合同和B类合同都是法定的用工合同,不过A类合同,就是劳动者与国有企业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而B类的合同,是指劳动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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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抵押权顺位规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抵押权的顺位问题,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抵押权的顺位,也被称为抵押权的顺序,特指同一抵押物之上存在数个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依照何种顺序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这实质上表达了多个抵押权之间的彼此关系;
其次,根据相关法规,先顺序的抵押权人享有优于后顺序抵押权人的受偿权利,而后顺序的抵押权人仅能在先顺序抵押权人受偿之后剩余的抵押价值部分中寻求补偿;
再者,同一顺序的抵押权人将依据各自所享有的债权金额按比例进行受偿;
第四,抵押权的顺序对抵押权人能否获得充分的偿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先顺序的抵押权通常是指那些先进行登记的抵押权,而在同一天内,在不同法定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的抵押物,其顺序应视为相同。
已登记的抵押权相较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具有优先性。
未登记抵押权的顺序则以抵押合同签订生效的时间为基准。
若抵押合同在同一天生效,那么抵押权的顺序亦应视为相同。
然而,由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并不具备对抗效力,无法对抗后设定的抵押权,因此,对于同一动产而言,无论未登记的抵押权的顺序如何,均需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孩子一周岁了别单位逼着上夜班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处于哺乳期内的女性员工,用人单位不得将其排入夜间值班岗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雇主有责任确保女性劳动者在工作环境中的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得到充分保护,尤其是处在哺乳期的女性更应该得到特别的关爱与照顾。
同样地,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皆不可安排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员工参与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也不可以要求她们加班或者上夜班。
此外,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正在哺乳不满一岁婴儿的女性员工,用人单位亦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或是安排其进行夜班工作。
若有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那么将会被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勒令限期整改,并按照每名受侵害女职工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五产权车位所有权归属如何确定呢
[律师回复] 解析:
通常来讲,车位所有权的法律规范大致可归纳为五大类型:
首先,对于专门用作车辆停泊之用的车库或车位归属问题,其归属权原则上应由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中明确约定,例如通过出售、赠与或是出租的形式明确将该等设施归属于业主独家享有或专属使用。
此举不仅便于执行,更能够有效避免潜在的纠纷。
其次,若法规明确规定车库与车位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然而由于车库、车位与住房配备比例悬殊,各业主所拥有的住房面积亦存在差异,再加上房地产市场销售状况的复杂性等诸多因素,使得将车库、车位归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做法难以实施。
因此,本条款第2款特别规定:
“在建筑区域范围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及车库的归属权,应由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以出售、赠与或是出租等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再次,针对当前社会实际生活中的一些现象,如部分开发商将车位、车库以高昂价格售予小区外部人员使用;
许多小区缺乏足够的车位、车库,甚至出现车位、车库严重短缺的情况,导致占用公共道路或其他场所作为临时停车点的问题,我们特意制定了如下规定:
“在建筑区域范围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及车库应优先满足业主的需求。

最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所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其所有权应归属于全体业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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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装修甲醛过敏算不算工伤?
单位装修甲醛过敏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的原因导致过敏并受伤的,是属于在工作地点内工作导致的,属于工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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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职位侵占罪最高量刑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裁量刑期主要分两类情况。
1、对于拘役或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
行为人利用其职务便利,未经合法途径私自侵吞了单位数额较大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量刑起始点可设定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对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
若该职务侵占案件涉及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那么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可能被判处罚金,同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此种情况下,量刑起始点可以设定为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职人员实施职务侵占行为,则构成贪污罪,应按照贪污罪进行定罪量刑,而非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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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备案和甲方有关系吗
有,根据法定要求,总承包单位都对施工安全、质量等负有主要责任的,所以为了对中下层服务单位有一定的约束,会形成协议合同以及备案这一种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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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恶意逃单多少钱可以报警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恶意逃账的现象,在款项累积超过三千元人民币时,当事人便有权利寻求警方介入解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如果此类逃账行为被定性为涉嫌欺诈公共或私人财产,且金额足以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为人民币三千元到一万元之间),那么就有可能触犯刑事法律法规。
在这样的情况下,涉事人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罚。
然而,如果逃账金额相对较小,那么当事人可能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同时还可能被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在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能会延长至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并且可能会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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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调岗调薪有哪些条件
单位可以调岗调薪的条件有四种: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调岗调薪协商一致。2、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岗位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可以进行调岗,但对于是否胜任原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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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执行不到位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上:
首先是由于法院自身的执行不力所致,针对这一情形,相关人员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其次,当被执行人无法顺利找到,或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甚至存在故意藏匿或变卖财产的行为时,此类问题的处理会面临较大难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难以找到被执行人的情形较为常见。
在此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寻找被执行人:
第一,通过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开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
同时,也可以考虑采用公告悬赏执行的策略;
第二,借助于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老赖”名单,以期得到广大民众的协助和支持;
第三,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共同开展查找工作;
第四,采取诸如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出境等强制性措施,以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
最后,法院还将积极搜寻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法律手段,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推进。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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