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针对公司辞退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3、所以,只有你出现严重违反单位规则制度等情形时,用人单位才能辞退你的,而且需要单位举证;
4、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单位辞退你,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5、赔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6、综上,如果你有实际上班,虽然下班未打卡,但是仍然不属于旷工,但是你需要提供你有上班的证据,公司辞退的理由不成立,你可以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