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如下:
1、在办理车辆转移和注销的时候,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保留号牌,但车管所有三个要求和条件:
(1)车主拥有原机动车在3年以上;
(2)必须在车辆办理转移或注销登记后的6个月内申请;有时间限制的,时间长了就被别人选了,也是有可能的;
(3)原机动车涉及的交通事故、违章处罚必须要处理完;要是有罚款没有交完的,是不可以办理原车牌保留业务的。
2、申请旧车牌保留需要准备的资料:(1)填写与提交《机动车转移或注册申请表》,车管所可领取,按照要求填写;(2)车主的身份证和复印件;每个人都有,可以提前复印好;(3)整车出厂合格证,车管所才有的;
(4)年检合格证明,车管说检验通过后有;
(5)交强险凭证,上保险后有;
(6)购置税完税证明,这是交税上牌的时候有的;
(7)机动车来历证明;
(8)车辆注册时提交的各种资料。 扩展资料:以下情况不予办理旧车牌过户:
1、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2、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3、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4、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5、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6、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8、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9、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10、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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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