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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的电子监管号是什么意思?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21-03-27 西藏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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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划拨一般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当划拨的土地要改变用途、经营性质的时候,需要补交出让金,从而改土地证上的“划拨”为“出让”。
    2、现在开发商修建商品房大多数都是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获得的土地,出让就是开发商必须给钱给政府,政府保证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权。划拨是政府转让土地获得收入的一种方式,简单点说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没有给政府钱的就是划拨,主要用于政府项目。
    3、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由此可得出,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
    4、房屋类型不同,房屋所在的土地性质不同也就影响了该房屋所属的类型。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
    5、土地性质不同,那么对购房者后期的影响结果也不一样,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交易时,不存在额外的费用,但如果是划拨的土地,如果想进行交易,就需要先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想买二手房的购房者来说,一定要先弄清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避免增加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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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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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与此同时,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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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用土地报批手续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农业耕地用途变更的审批流程及程序如下:
首先,土地所有权人(一般即指户主)需提出相关的用地申请,然后经过所在村社的成员代表会议或联议会签署意见;
在规划范围内,需要出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而对于处在规划区域之外的申请,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村庄或者城镇规划选址的书面意见。
在所有的审查环节都通过之后,就进入了公示阶段,同时,该方案也将提交给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进行
最后的审核;
如果乡镇政府审核通过,那么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由县级的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具体的用地申报以及供地手续的执行,并且还会向申请人发放《建设用地通知书》作为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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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与此同时,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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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可以监视居住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针对符合特定条件之人,公安机构有权实施监视居住。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备逮捕条件之后,当存在如下任一情況时,可为其提供监视居住的方式进行处理:
(1)患有严重病症且无法独立生活者;
(2)处于孕期或正哺乳期的女性;
(3)是无其他抚养人的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
(4)因案件的特殊性或出于办理案件的实际需求,采用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者;
(5)羁押期限已满,案件尚未审理完毕,需继续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者。
3、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然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能提出保证人,亦未缴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同样有权实施监视居住。
4、监视居住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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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现阶段的土地使用者把土地使用权进行转移的一种行为方式,这种方式可以是出售,也可以是交换或赠送。按照法律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期限和条件进行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转让前要签订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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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自然人独资公司的监事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自然人独资公司的监事应承担哪些具体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作为监事的您有义务按时查阅并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会计记录等资料,以此来审查公司的运营方式是否合乎规范、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这些举措是否能够更好地维护广大股东们的切身利益。
其次,监事拥有对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这有助于防止他们在工作中出现违法乱纪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再者,若监事认为公司的某项决策可能会触犯法律法规或者对公司的利益造成负面影响,那么他们有权对此提出异议和反对意见。
最后,当监事发现公司的利益遭受了侵犯时,他们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进一步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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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出让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质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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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一方在监狱服刑离婚管辖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就离婚案件而言,如果其中一方正在服刑坐牢中,按照法律规定,该案件的管辖权应归属于被告现居住地址所在的人民法院。
然而,若在一方被拘押拘役期间内,另一方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申请,那么此时的管辖权将归属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有权受理并向被告发出起诉书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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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来源转让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来源转让一般是划拨性质的房子,虽然说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政府所有的,但是公民也是可以通过与政府签订相应的合同,同时土地的使用人也是需要按照国家标准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税来获取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在获取后就可以在规定的年限内出售或者转让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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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海事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海事法院的管辖权范围界定如下:
在涉及海事侵权行为的案件中,由各侵权行为地、被告人居住地点及船只注册港口所在的海事法院进行管理;
关于涉及水上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则应由事故发生地区、船舶最先抵达地区、船只注册港口以及被告人居住地点的海事法院负责审理;
对于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而引发的索赔诉讼,则由碰撞发生地区、碰撞船舶最先抵达地区、加害船舶被扣押地区或被告人居住地点的海事法院进行处理。
此外,若涉及海上运输合同纠纷的诉讼,除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可由转运港所在地的海事法院进行管辖;
对于海船租赁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船舶交付港口、船舶归还港口、船只注册港口以及被告人居住地点的海事法院进行管理;
对于海上保险和赔偿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生地区、被告人居住地点的海事法院进行管理;
对于海船船员劳务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原告居住地点、合同签署地点、船员登船港口或离船港口以及被告人居住地点的海事法院进行管理;
对于海事担保纠纷引起的诉讼,由担保物所在地、被告人居住地点的海事法院进行管理;
对于船舶抵押纠纷引起的诉讼,还可由船只注册港口所在地的海事法院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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