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各位律师:开到有一条相关条例,大致意思:要给予两处以上房屋供被拆迁方选择。拆迁方一直强调只要两处就可以动迁,我想问“两处以上”的意思是>2还是≥2?这“两处以上”是拆迁方随便指定的吗?不具备“两处以上”,被拆迁方有权拒绝拆迁方的来访吗?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08-07-10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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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 焦春伟律师
    焦春伟律师
    此处包括两处,两处房屋是由开发商指定的。
    全文
    11 200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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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两处以上”,被拆迁方有权拒绝拆迁方的来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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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拆迁可以拒绝吗?
城中村拆迁显然是不可以拒绝的,城中村的拆迁属于国家进行城市建设和规划的需要进行的,公民应当积极配合相关情况的处理,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避免适用情况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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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划拔地房屋拆迁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划拨土地的房屋拆迁相关事项及执行流程规定如下:
首先,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实际上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审批授权后,在土地使用者按照既定标准缴纳补偿金以及相应安置费用之后,方可将该土地交付给经审核合格者使用;
此外,国家亦可直接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提供给土地使用者进行使用。
其次,对于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而言,除非受法律、行政法规的特殊规定限制之外,并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限制。
然而,尽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年限的限制,但若由于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导致土地无法继续使用,国家有权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且可以依法进行出让。
再者,基于城市建设发展需求以及城市规划的要求,国家同样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无偿收回,并可依法进行出让。
在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其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均归国家所有,但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偿。
最后,关于拆迁补偿问题,行政划拨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在划拨过程中通常无需支付款项,因此在拆迁过程中一般不会产生补偿。
然而,当土地进行转让时则需要支付相应款项,此时在拆迁过程中便会产生补偿。
至于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房屋补偿费,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根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
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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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迁可以拒绝吗?
公租房拆迁可以拒绝的,不仅仅是公租房,可以拒绝任何类型的房屋,在没有达成相关的补偿协议的情形之下,都是可以拒绝拆迁的,而相关的拆迁部门是不能够进行强拆的,否则的话就存在着触犯刑法当中的一些规定的问题,必须要和当事人商量好才能进行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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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拆迁房离婚分割怎么弄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夫妻选择结束婚姻关系之际,关于离婚涉及的拆迁房的分割问题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加以分析和裁断: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所涉拆迁房通常应按照被拆迁房屋的财产所有权归属来定义分割方式。
具体而言,如若被拆迁房屋被判定为归属于夫妻中的某一方(无论在婚前或婚后),则此类拆迁房将不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而无需进行分割处理。
然而,倘若被拆迁房屋系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项且在婚后获得了房产证,那么这类拆迁房便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予以平均分配。
此外,若被拆迁房仅登记在夫妻中的某一方名下,但实际上是其在婚前租赁的房屋,婚后才遭遇拆迁,此时同样可以将此拆迁房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在离婚时予以平均分割。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给予相应的补偿与安置。
这里的“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
因此,若被拆迁房屋原本为私有住房,通过产权调换方式获取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仍应归属于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最后,如果房款差额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或者是以按揭贷款方式结清后,再以月供的形式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否会发生变化?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并不足以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
然而,对于这部分出资,在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理应向另一方提供适当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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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产拆迁补偿问题,主要涉及到土地补偿费用以及安置补偿费,同时还需要对位于宅基地范围以内的区位价格进行适当补偿。
该标准简单来说就是:
以当地普通住房市场指导价减去房产重置成新的平均价格后再乘以每户安置面积与宅基地总面积之比来得出最终结果。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补偿形式通常会选择房屋安置。
第二个方面是关于集体土地房产的拆迁费用评估。
这其中包括了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以及装修费用、安置费用、搬迁费用、困难补助金以及奖励金,此外还有房屋内部各种家用电器迁移补偿、非住宅房屋经营损失补偿等等。
其中,房屋补偿费将按照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而周转补偿费则是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至于奖励性补偿费,则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来确定。
在集体土地房产的征收过程中,一般采用重置成本作为补偿标准。
然而,在实践中,各个地方政府都会根据房屋的性质、结构、使用年限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最后,我们要提到的是,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如果没有对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那么在补偿安置时,如果房屋所在区域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那么土地权利人有权要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但是需要扣除已经获得的土地补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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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拆迁补偿太低可以拒绝拆迁吗?
国家征收土地,需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通常情况下来讲,并不会因为个别拆迁户拒绝拆迁而对拆迁整体规划随时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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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地头自己建的泥巴房子被拆掉,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1.合规的“一户一宅”法律制度:
在我国的农村地区,每个农村居民家庭仅被允许拥有一块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占地规模需遵守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所制定的相应规定。
同时,农村居民进行住房改造(包括拆旧建新)时也需要严格遵守一户一宅的原则,也即是指在现有的宅基地上完成旧房屋的拆除工作后,再进行新房屋的兴建工程。
2.遵循乡村整体发展规划:
农村居民在进行住房改造或重新修建时,必须严格遵守所在村庄的整体发展规划,且必须按照正规的审批程序行事。
这套程序包括获取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和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同时力求使用以前的宅基地以及村内的空闲土地资源。
3.既往无拆旧建新的情况:
农村住房涉及的政策法规相对复杂繁琐,特别是涉及家族规模更大的住房问题时。
尽管存在这些问题,但是我们也无法完全排除房子本身可能会出现质量问题的可能性。
因此,在原则上,宅基地上的每套房屋都允许进行一次翻建工程。
只要您尚未进行过此类翻建工程,那么您仍然有权提出申请。
4.具备合法的拆旧建新手续:
为加强对宅基地建设的有效管理,我国已经实施了统一的政策规范。
所有的重建或翻建房屋项目,均须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翻建。
因此,只有获得了审批手续之后,才能确保房屋翻建过程中的安全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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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拒绝拆迁吗
国家征收土地,需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通常情况下来讲,并不会因为个别拆迁户拒绝拆迁而对拆迁整体规划随时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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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租的店面拆迁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当面临商铺拆除之际,店家作为租房者所采取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对店铺当前的运营状况做出全面而深入的评价,同时收集与之密切相关的数据及相关证明文件;
其次,积极同业主展开友好的磋商,共同确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方案;
若经协商无果,还可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支持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商铺拆迁过程中,店家作为被拆迁方理应获得相应补偿。
具体来说,情况如下:
如在租赁协议中已明确相关条款,则依约执行;
若在租赁协议中未涉及到该项内容,则由拆迁方承担相应责任,向被拆迁方支付搬迁补偿金以及短期内的安置费用;
此外,若由于非住宅性房屋的拆迁导致停工或停业现象发生,拆迁方亦应对此予以适当补偿,具体金额需依据当地相关法规政策来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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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对于山东省内涉及到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房屋征收决策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应该向被征收方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补偿:
(一)对于被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
(二)由于征收过程中所引发的搬迁及临时安置所产生的补偿费用;
(三)以及因为征收房屋导致的生产经营中断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补偿。
同时,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补助与奖励政策,以对被征收方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其次,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额=合法拥有房产的市场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者经过评估后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的市场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者经过评估后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的用于置换产权的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
再次,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未提供周转房时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而导致的损失赔偿费。
最后,我们想特别强调几点需要注意的事项:
1、若拆迁人已提供周转房并使拆迁房屋的实际使用者居住其中,那么公式中的第二项补助费将为零;
2、若拆迁房屋属于住宅性质,则公式中的第四项赔偿费也将为零;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意味着该房屋将由其自行使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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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铁拆迁,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拆迁吗?
因地铁进行的拆迁项目,如果其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的情况下,被征收人是可以拒绝拆迁的。被征收人在拒绝拆迁后应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权,否则可能会面临司法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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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拆迁宅基地赔的多还是工业用地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拆迁过程中,对宅基地所进行的赔偿金额相对较高。
而拆建单位则会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支付各类补偿金。
具体包含以下几项内容:
(1)房屋补偿费用:
主要用以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者因产权变动所遭受的损失,这部分赔偿金额需要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及损耗程度来划定档次,并采用每平方米的单价方式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
主要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自身周转用房或寻找临时居所时可能面临的不便,这部分补偿金额需要依据临时居住条件来划定档次,并按照被拆迁房屋居民的人数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
主要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居民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生活,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均需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来加以明确规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不得擅自变更。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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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城迁户口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户口迁移流程通常包含以下步骤:
首先,户口要从原户籍所在地迁出,在此过程中,申请人或户主需在迁出之前向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交迁出申请;
其次,在获得迁移许可证后,申请人需要前往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最后,在完成上述程序之后,申请人应自抵达迁入地之日起,城市居民在三日内,农村居民在十日内,持迁移许可证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迁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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