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是通过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形式来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不能只提前15天通知是不合法的,不能立马走。
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二、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