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对这些被解雇的员工阐明相关的事项,向他们发出正式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其次,依照公司的离职程序规定,为每位员工办理必须的离职手续,如开具离职证明、处理住房公积金等相关事务,同时务必确保将所有员工当月的薪资结算清楚;
再者,我们还需要为离职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停缴事宜,并在人事档案中完成相应的备注记录工作。
对于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件,用人单位需至少妥当保管二年以上以备查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