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亦不得随意解除就业关系。
若已签署聘任契约,理当严格遵守契约内容进行辞退流程。
至于赔偿事宜,如雇佣单位与受聘退休者均已签订聘任契约且明确约定了解除时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事项,若雇主企业确实符合支付此项费用之情形,则应根据既定的聘任契约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并付诸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