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有人在酒精饮料的影响下导致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甚至丧命时,这名患者应被视为承担首要民事责任的受害者。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某些人会积极地邀请受害人过量饮酒,这些人同样也需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在某个聚餐或其他社交场合中没有发现存在此类劝酒行为且受害者是因为个人原因过度饮酒而死亡的话,那么在场人员则无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无论这个事件发生在饮酒场所或受害人家中,都必须明确指出:
受害者之所以死亡,完全是由于其本人的主观过错所致。
然而,只要同行人员已经尽力履行他们在提醒、劝解、通知家属、关怀、护送等方面的职责,就可以被认为是无过失的,并且不需要为这次事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