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居民楼边户加装连廊并不会被判定为违法行为。但是,若此类行为未涉及占用公共场所、未对建筑物外观形状和色彩进行恶意破坏或更改,也没有损害通风、采光等相邻权利,而是出于日常防护需求而进行的设施安装,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则无需干预处理,且应该尽力向投诉方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
然而,从住房建设部门的角度来看,这类连廊设计本身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设计缺陷。针对已经交付使用的住宅出现设计缺陷的问题,应当允许市民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以保护自身权益。只要这些措施符合法律规定,政府就不应对其进行干涉。否则,如果强行封锁市民合法合理的自我救济途径,必然会引发社会矛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