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此举并不合乎常规,然而我们仍然有权提出索赔申请。
关于公司项目解散后对员工进行赔偿的相关准则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解除合同,单位理应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反之,若单位单方面违反法律法规解除合同,则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以及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无论是否提前通知或是否支付了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通知的费用,都不会影响到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这两者之间是相互独立的,需要分开来计算。
再者,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将根据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应发工资来确定。
最后,当单位决定解散时,必须提前30天召集全体职工举行会议,宣布此事,同时还需制定出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方案。
另外,如果企业因为经营者失踪、离任等原因而导致经营活动停滞,并且欠薪的情况已经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证实的话,那么同样也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