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遭受到刑事拘留的嫌犯来说,倘若他们希望其亲友代为提取个人身份证件,则必须提供明确的此类授权委托证书。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条文之规定,所谓可能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加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获得取保候审的待遇。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