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逮捕后在取保候审程序中的环节通常含有如下关键步骤: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者他们的亲属以及辩护律师需要向负责调查的机构提交相应申请;
其次,调查机构对申请进行详细核实,同时考虑诸多因素以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等情况;
再次,若调查机构批准了取保候审的请求,则会做出相应决定,并确定具体的保证方式,比如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等;接下来,犯罪嫌疑人需要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且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随时接受传唤,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等;
最后,调查机构会执行取保候审的决定,将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