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乃是两种性质各异且不可互相取代的执法措施。刑事拘留系针对涉嫌犯法之人士所采取的暂时性人身自由限制措施;而行政拘留则主要为对各类违规行为者实施的特定行政惩戒手段。若某位人员已经因案而遭受到刑事拘留,那么通常情况下便无需再执行额外的行政拘留,这是由于刑事诉讼流程已然开始运转,唯有在存在其他独立且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需要加以处置时才会有所例外。
然而,此类情形实属罕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了刑事拘留的情形,而行政拘留的相关规定主要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两者适用的法律程序和依据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