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间,可委任一至两名律师作为辩护人,协助办理探访事宜。当犯罪嫌疑人遭受刑事拘留时,律师将接受当事人或亲密亲属的委派,有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前往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交流。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和律师需要密切合作,将所有相关情况如实向律师告知,以便于更好地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