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主要运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力行使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
同时也适用于患有严重疾病、孕期妇女以及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却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风险的个人。在实际操作中,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直系亲属或者专业的辩护人(如律师)向负责相关事宜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进行提请,并附上相应的保证书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