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发小买了一套房屋了,后来因为有压力,生意有问题就直接给卖掉了,不过他媳妇根本就不同意去卖的,两人有问题了,那么房屋买卖不配合办理手续怎么办呢?

帮助10人 6.6w浏览 匿名 2019-09-18 陕西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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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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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的对策 可以以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依据,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后合同义务。 房产不过户,从法律意义上讲,这套房子就不真正属于你。对原房主基本上没什么不利,对你就比较不利了。因为你并不拥有该房产的真正产权,也就失去以这套房产办理抵押等一系列权利。同时,原房主还可能在你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把房子转卖第三人。至于你手头的房产证,他只要到房管局办理挂失手续,登报之后,就可以重新办理一个新的房产证,你手头那个就无效了。 建议:到当地律师所找一个律师,委托他以律师的身份找原房主讲一下,请他配合。如果原房主不配合。那就拿着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证据到原房主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你提交的证据确实、充分,起诉书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法条引用恰当,法院应该会判决你胜诉。这时,你可以请律师拿着法院的判决书,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过户。如果还不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后,直接拿着材料到当地房管局办理过户。当然,最好先电话咨询一下当地房管部门,问一下此类情况要提供哪些资料或证明,因为,各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和所需的手续、证明并不一定一致。
    全文
    6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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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如卖方在收取买方价款后,不愿意为买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经买方请求,卖方仍拒绝协助登记,买方可诉请法院强制卖方履行登记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
    至于买方手头握有出卖方的房产证,卖方也可凭借其作为房产所有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补办手续,就可以重新办理一个新的房产证,买方手头那个房产证就无效了。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全文
    13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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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不配合有意见了,房屋买卖不配合办理手续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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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见证人死了怎么办
只要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合同的内容合法,则签订合同时没有见证人,该合同仍然有效。所以,房屋买卖见证人去世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仍然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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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几次被告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律师有权利进行多次会见被告,至于具体的会见次数并未明文作出硬性规定,然而必须遵循相关监管机构制定的法规,同时还需要按照预定的时间进行会面安排。这项权益的设立使得律师能够更为全面地掌握案件的情况,进而为被告提供更为全面且专业的法律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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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要求会见应在几日内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辩护律师自犯罪嫌疑人事发当日即被公安部门首次传唤或实施强制性措施之时起,便可与押送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见面。
至于具体的接触时间并未做过多限制,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辩护律师往往会尽快安排此次会面。
值得强调的是,辩护律师在此次会谈期间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监控,且还可携带助手共同参与此项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已经判了律师还可以会见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刑事诉讼的流程中,律师有权在案件判决之后继续与当事人保持联系和会面。在判决下达之后,若当事人对于判决的结果持有异议或决定提出上诉,那么律师的代理职责并没有因此而终止,他们依然需要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其准备上诉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等等。除此之外,即便在当事人被判处监禁服刑期间,律师同样可以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例如申请减刑、假释等事宜,进行必要且合理的会面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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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通缉拐卖儿童犯什么罪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太原市所公布并通辑的此类拐卖儿童违法活动,被正式定义为“拐卖儿童罪”。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一罪名主要涵盖了以贩卖或者出卖为主要动机,使用拐骗、绑架、收买、贩卖以及接送、中转换手儿童等方式进行的各式涉案行为。毫无疑问,这种犯罪行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了极大的侵犯,因此,依据法律程序,必须对此类案件给予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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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不见怎么办
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当事人看,然后给当事人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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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预售不见了怎么办
购房时,若购房协议在预售登记前遗失,处理相对简便。首先,需废止原合同的剩余部分,确保权益不受侵害。接着,双方应协商并重新签署一份全新的购房协议,确保交易顺利进行。新协议应详细记录双方权益与责任,以保障双方利益。此流程旨在快速解决遗失问题,确保购房过程不受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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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区律师会见有什么帮助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执业过程中,律师在专门设立的办案区域内会见当事人,能够充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一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首先,律师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服务,详细解读各类法律条款,使得当事人能够明确理解所涉案件的法律性质以及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
其次,律师有能力协助当事人进行证据材料的收集工作,通过与当事人的深入沟通,核实相关事实情况,并挖掘出有利于辩护的重要证据或者线索;再者,律师在现场的存在,可以有效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行为的发生,从而保证整个诉讼程序的公正性;
最后,律师还可以通过与当事人的直接交流,更全面、准确地了解到当事人的立场和诉求,进而为其量身打造出最具针对性的辩护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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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屋盗窃罪判多久缓刑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律规定,入室盗窃行为依法构成盗窃罪,而非单独的罪名。其量刑准则主要依据涉案金额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性进行综合考量。通常情况下,对于公安机关查获的盗窃财物价值在人民币3,000至5,000元之间的案件,被告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若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对于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罪犯,法院亦有权依法对其宣告缓刑。缓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备真诚悔过之意且不再对社会造成危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指定居所律师还能会见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针对被确定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他们的见面权利确实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然而并不意味着完全被剥夺。具体而言,该部法律中的第三十九条详细阐明了辩护律师在侦查环节中可以为这些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权限;
同时,辩护律师在与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面时,有权了解案件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等等。
然而,对于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恐怖主义活动以及特别严重的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若要与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则必须经过侦查机关的批准同意。因此,对于不属于上述特殊类型的案件,辩护律师仍然有机会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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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不见了怎么办
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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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分配,房屋买卖怎么分配?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具体如下:1、客观要件。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2、主观要件。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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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不同复杂程度的案件过程中,辩护律师会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时间长短往往受到诸多因素影响,例如案件的繁琐程度、司法机关对狱务或监管服务的具体安排以及实际操作过程中所需要进行的深入沟通等。一般而言,一次会面时长可能从30分钟至1小时之间浮动,具体时长需根据实际情形予以调整确定。作为辩护律师,务必确保为当事人预留充足的时间以进行深入交流,全面掌握案件相关信息,并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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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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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取保候审流程和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请求批准实施取保候审程序过程中,主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由涉案的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亲属、辩护律师向负责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其次,申请人必须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担保人应当满足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条件,并且愿意承担起对嫌疑人的监督责任,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出庭应诉;
第三步,申请人需要认真填写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详细阐述申请的具体原因,例如因病、孕期等特殊状况而无法继续羁押;接下来,负责案件处理的司法机关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果认定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会依法作出准许取保候审的决定;
最后,在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之后,申请人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比如定期前往指定地点报到、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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