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商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无正式的定义。特殊工种,分别于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考核管理限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发生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换,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意外,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从事这类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要求是:男年满55岁、女年满45岁的工人退休,且其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职位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职位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职位工作累计满8年(或按文件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