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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确权宅基地能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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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2-28
农村确权宅基地不能过户,宅基地通常情形下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能够转让或者租赁给个人的,只有宅基地上的建筑物。
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当事人转卖或者租赁了宅基地上的房子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确权宅基地能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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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了吗,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
1982年之前的已经建造的住宅予以确权。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权属调查。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审批。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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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村户口宅基地确权能否确认?
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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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有哪些职责
[律师回复] 解析:
1.出资责任作为私募基金运作中的重要环节,私募基金的本质在于其管理机构会以非公开发行的形式,从广大投资者手中筹集到所需资金,然后再运用这些资金进行多元化的对外投资活动。
而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通过自己的出资行为,成功获取到了相应的基金份额,这也意味着他们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仅代表着投资者的投资权益,同时还承载着他们所有的权利与义务。
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履行出资责任无疑是他们最为关键的义务之一。
2.按照协议承担亏损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以及亏损分担问题,应当依照合伙协议中的具体约定执行;
若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作出明确约定或约定不够清晰明确的话,则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
如协商无果,则应依据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与分担;
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应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与分担。
此外,合伙协议中严禁出现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的条款”。
同样地,“有限合伙企业亦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除非合伙协议中有特殊约定”。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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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怎么分户 如何对农村宅基地分户
小组和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写清分户的原因,并请辖区户籍派出所给予出具。然后带分户证明到辖区街办或者乡镇签订情况属实,盖章。携带要分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找教导员签字,后到具体办理人员处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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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转建设用地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耕地征收所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应以被征收前三年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来确定。
2、同理,对于耕地征收所造成的农民依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其具体数额是根据实际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计算得出。
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则是通过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占有耕地数量的方式来计算。
每一位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是根据被征收前三年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来确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其最高额度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该耕地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在耕地征收过程中,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用也需进行合理分配。
其中,青苗补偿标准主要针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其补偿金额为当季产值的三分之一。
对于处于生长期的农作物,其补偿金额最高可达一季度产值。
至于粮食、油料以及蔬菜等青苗,若能够获得收获,将不给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应尽可能地进行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相应的移植费用;
如果无法进行移植且必须予以砍伐的话,则由用地单位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至于已经成材的树木,则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无需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欠钱起诉确实没有钱还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因拖欠账款被他人依法提起诉讼,您需采取以下三种对策进行应对。
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1、协商还款事宜:
站在债权人的角度上,您首先可以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友好协商,商讨还款事宜。
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能会出现两种不同的情况:
(1)短期内无法全额偿还。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让债务人分期偿还,每月按照一定比例逐步归还欠款。
(2)长期无法偿还。
若是债务人存在永久性无力偿还的情况,那么您只能通过其个人现有的财产来实现债权的清偿。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债务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此时便只能暂停执行程序,待债务人具备偿还能力后,再重新启动执行程序。
2、寻求保证人代为偿还:
倘若借款合同中设有担保人或者保证条款,您可以直接要求该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偿还义务。
3、诉诸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若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还款责任,您作为债权人有权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债务人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
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案件,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
超过此期限,您将失去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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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的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是村集体对集体成员的一种生活保障。非农业户口自然不属村集体成员,不应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对于祖上遗留下来的建筑物及附着物,作为非农业户口的继承人同样具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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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7天无理由退货从快递签收还是确认收货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的相关规定得知,七天期限内的无理由退货行为一般是自消费者正式确认货物收妥之后予以开始计算的。
进一步地讲:
其一,关于货物接收的时间节点,对于那些获得官方批准可以进行退货处理的商品而言,消费者需要在自收到货品之日起的七个自然日之内提出退货申请;
其二,收货确认的时间段,理论上讲七天期限的无理由退货实质上也可以自消费者确认货物验收后的次日零时起开始计算,直至达到168小时方可视为完整的七天周期;
最后,针对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产生疑问的地方特别提示,在天猫平台的店铺通常默认为已经加入到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体系中来,然而相较之下,在淘宝店铺方面,我们则需要查看是否存在显示“七天无理由退货”字样的标识,若未见此标识,则表示该店并不提供支持该项服务。
同时,即使货物尚未到达七天期限,但若商品符合退货要求且已正式确认购入的订单信息,那么仍然可以选择退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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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没有过户怎么确权
农村宅基地没有过户的确权方式是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申请进行讨论;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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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建设用地便成了基本农田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征收耕地时应向农户支付土地补偿费用,此项费用为该耕地被征收之前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区间;
而对于那些征收非耕地如林地、草地等其它农业用地以及建设用地来说,其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用则为该种土地处在的乡镇耕地在前述相同期限内的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之中。
若需征收的是未利用地,那么在支付方式上就会有所调整,不再需要支付土地补偿费用,而是直接由相关部门负责占有权的转移事宜。
至于说耕地所面临的安置补助费用,同样是根据前述计算方法得到,其金额可以达到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内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这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人头钱”。
除了耕地以外的其他各类农用地及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用,也是基于与上述类似的模型进行计算得出,同样可能因土地类型和用途不同而有所上下浮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涉及到对未利用土地的征收,由于其不存在任何农民个体或者家庭拥有的产权,因此并不需要支付相对应的安置补助费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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