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夫妻离婚财产是否一定要进行分割,有哪些规定

1.8k浏览 帮助17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4-28
夫妇在决定离婚之时,其共同财产的分配并非必然的程序。
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首先尊重并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愿。
若双方共同表示并不希望进行财产分割,那么在法律上也是完全可行的。
此外,夫妇二人也可先行达成离婚协议,之后再针对财产分配问题进行深入磋商,如有分歧再交由法院裁决最终的财产分配方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财产是否一定要进行分割,有哪些规定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8字,阅读时间约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答? 125451人选择咨询律师
60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离婚财产是否一定要进行分割,有哪些规定
一键咨询
  • 155****20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6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8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7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3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4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6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4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72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3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4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5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4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2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8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1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1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2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2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0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6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1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1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8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7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1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7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2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1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2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4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7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3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5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3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4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0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3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8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1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5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苏州188****746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840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265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夫妻离婚一定要进行财产分割吗
夫妻间在离婚的时候,原则上应该对财产进行分割,但也不是必须的,像有些夫妻可能签的有婚前或婚后财产协议,这样在离婚的时候就不涉及财产分割问题,没有相关约定的,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由双方自行协议,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以起诉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老公出钱给婆婆买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婚后购买的房产无疑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在此阶段,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获得的以下类型财产均将归于夫妻共同所有:
(1)薪资、奖金类财产,这里的“薪资”和“奖金”是指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所获取的工资以及奖金收入,还包括各种通过福利制度所获得的政策性补助与补贴;
(2)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益,这是指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收益;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这是指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或者双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所得的财产,这里的“继承”是指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或者双方因为继承遗产而获得的财产,而“受赠”则是指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或者双方因为接受赠与而获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情况,我们强调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非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便在婚姻关系终止之前,夫妻双方并没有实际占有这些财产,但是只要继承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那么所继承的财产也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符合本法律第十八条第三项的特殊规定;
(5)其他应当归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一方借父母钱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婚后由父母出全资购买的房产是否构成夫妻共有财产问题,我们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首先,如果该房产系登记在父母名下,那么毫无疑问,它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其次,若该房产是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部分房产应该被视为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后,如果该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部分房产理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我们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协议或者其中一方在事后来进行追认的债务,都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方面的债务,如果是由夫妻中的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承担的,也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产生的债务,同样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工资和奖金收入;
第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
第三,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第四,因遗产继承或者赠与行为取得的财产;
以及第五,其他法律明文认定应当归属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基于上述解析,回看之前讨论的问题,可以得出结论:
婚后由父母出全资购买的房产,其所有权归属并非一成不变,而是要根据房产的实际登记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夫妻离婚一定要进行财产分割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夫妻离婚一定要进行财产分割吗,夫妻离婚时哪些财产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夫妻离婚一定要进行财产分割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夫妻离婚一定要进行财产分割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露台只有我一户能进入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农村户籍的家庭成员而言,若其归属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得到认可,便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交农村宅基地的申请。
而当该家庭符合农村户口分离的特定条件时,便可申请创建独立的户籍登记,与此同时,他们亦具备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资格。
由此可见,关于户口数量并无明确的限制要求,最低为一人,且无上限。
宅基地的面积会根据户口的人数进行分配。
一般而言,人口较少的家庭所获得的宅基地面积相对较小,而人口众多的家庭则可能拥有较大的宅基地面积。
宅基地的具体面积将取决于家庭的人口规模。
对于人口较少的小型家庭,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米;
对于中等规模的家庭,其宅基地面积应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至于大型家庭,其宅基地面积则不应超过150平方米。
无论何种类型的土地,在经过确权之后,相关部门均会颁发相应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这份证书代表着一处房屋的所有权。
若您的家庭仅有一个户口,但却拥有多个宅基地,那么您将无法确认这些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缺乏有效证件的情况下,您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夫妻离婚财产是一定要进行分割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夫妻离婚财产是一定要进行分割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5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是否可以进行财产分割?
夫妻可以进行财产分割,法律规定对于夫妻之间进行财产分割的,可以依照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处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订合同,在后期如果出现离婚的情况下可以依照约定来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限制性股权,如何进行有效管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公司法中有关股份权益的详细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股份权益是一项明确且固定的权利,作为投资者的企业股东可以通过向公司注入资金的方式获得决策权和选择管理层的权力,同时还能参与到公司利润的分配过程之中;
其次,股份权益是股东以其所投入的资产为基础而享有的财产权,在出资行为发生之前,该权益属于股东个人所有并受法律保护,并且股东对于这部分权益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此外,股东可以选择用现金、土地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多种形式的资产进行股份出资;
最后,当股东将自身财产投入至公司之后,这些财产便转变为了公司的所有物,股东也必须遵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欠钱强制执行没有财产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法院在实施强制执行时,发觉被执行人无财务偿付能力,其所采取的相应举措如下所示:
首先,在申请并获得法院强制执行批准之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发送强制执行通知书,以督促其尽快履行法院的判决义务。
倘若在此期间,被申请执行人依然未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履行相关责任,法院将有权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及处分等操作。
其次,在未能从被执行人处获得有效偿付的情况下,法院亦可以考虑采取限制高额消费、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以期能够通过这些方式来激发被执行人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促使他们尽早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义务。
最后,若在法院已经采取了上述所有措施之后,仍然无法实现有效执行,那么法院将会做出裁定,暂时中止执行程序,待日后发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后,便可随时启动恢复执行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若被执行人确实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那么被执行人将不会因为此原因而面临拘留处罚。
同样,若在强制执行结束后,被执行人依然未能偿还债务,且具备还款能力却拒不履行,那么法院将可能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额消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50****4520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89****7200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33****7950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