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是可行途径之一。所谓
定金,就是指在签署合同或者开始履行义务之前,向协议对方支付一定额度的资金或是同类等效物的一种信用承诺。承担上述支付义务的一方通常被称之为“定金支付方”,而收取此笔定金的另一方则常称之为“定金接收方”。按照相关条款规定,当事人之间可自行协商拟定一套规则,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用来确认
债务关系的存在和保护债权的实现。当
债务人依照约定全面履行了自身对应的法律责任之后,定金便应作为价钱或退款的抵销之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