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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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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集体合同是亦称“劳动协议”、“团体协约”、“联合工作合同”等。指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业行政和全体工人、职员,也有的适用于企业行政和参加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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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
1、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具有法律约束力。2、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从什么时间开始发生效力,什么时间终止其效力。3、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集体合同对空间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规定的对于哪些地域、哪些从事同一产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所具有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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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诉讼地位平等民事案件中如何体现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民事诉讼法领域内,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赋予了各方主体平等享受及行使各自应有的诉讼权利。
详细来说,该原则涵盖以下三方面核心内容:
第一,各当事人平等享有诉讼权利。
这一点主要强调的是当事人在参与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诉讼攻防策略”必须具有同等的机会与条件;
第二,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诉讼地位平等。
这意味着,无论当事人的社会地位、经济实力、教育背景以及种族等因素如何,他们在诉讼中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不应因为这些差异而产生任何形式的歧视或偏见;
第三,确保并便利当事人能够平等地行使其诉讼权利。
首先,法律的制定需要以诉讼权利平等原则为指导,将其融入到民事诉讼法的各项制度和具体规范之中,使得这一原则得以具体化,从而为当事人实际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其次,在司法实践环节,人民法院有责任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提供充分的保障和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是怎么样的?
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是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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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偿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涉案机动车已购买了相应的保险,那么我们便能同时将该机动车的所有人、驾驶人员以及负责提供相关保险服务的保险机构作为共同被告,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
在此过程中,首先应当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对损失进行赔偿,如仍存在不足之处,则应由涉案驾驶员自行承担。
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因交通意外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其计算方式会随着受害人年龄的变化而有所差异,但总体而言,均需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准进行计算。
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3.需要注意的是,受诉法院所在地通常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相一致,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需依据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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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台在房产证图纸范围内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具体而言,对于阳光房的构筑问题,我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当阳光房位于公共区域时,其构筑将被视为违法建设行为,反之,若它坐落在个人所有权范围内并且未对他人产生负面影响,则不构成任何形式的非法建设行为。
通常来说,判定阳光房的构筑是否涉及到非法建设,首要考虑的因素便是该露台是否属于全体业主的公有财产。
若答案为肯定,无论该露台是否已经被构筑成了房屋结构,都将被视为违法建设行为;
然而,若该露台归属于某位业主的私人所有,那么我们还需进一步查看相关法规中是否存在明确禁止构筑“阳光房”的条款。
若确实存在此类条款,那么即使该露台属于业主私人所有,业主也不得进行阳光房的构筑活动;
反之,若该露台属于业主私人所有但并无相关条款明确禁止构筑,那么业主在进行阳光房的构筑活动时,必须确保不会对其他业主的采光权和使用权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缓刑的适用范围具体是怎样的
缓刑以其灵活的适用条件,广泛的适用范围,在轻罪案件中被大量运用,更由于其监外执行的特性,为众多被告人所追求,同时也是律师们在许多案件中积极追求的目标。但适用缓刑也是有一定范围的,如果并不在缓刑的范围内,那在判刑的时候也是无法被判缓刑。下文中,小编就来告诉大家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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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法官犯罪适用职务侵占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们的法制体系中,职务犯罪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重要类别:
即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其中,贪污罪无疑是最为常见的职务犯罪行为之一。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刑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会附加罚金的惩罚。
此外,相关法律法规对“贪污贿赂罪”、“渎职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也有明确的界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地区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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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公司高管参与非法集资怎么举报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面对涉及到欺诈行为的非法集资问题时,您完全有权利直接向相关部门的公安机关提起报案。
在具体案件中,凡是具备如下所列任意一种情况者,均可被界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首先,若集资所得并非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即使是用于该等活动,但集资数额与其生产经营所需显著不成比例,导致集资款项无法回收或归还的;
其次,如果集资人肆无忌惮地挥霍集资款项,导致集资款项无法回收或归还的;
再次,若集资人携带着集资款项潜逃藏匿的;
此外,如果集资人将集资款项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再者,如果集资人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最后,如果集资人隐匿、销毁账目,或者制造虚假破产、倒闭现象,逃避返还资金的;
以及,如果集资人拒绝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以及,其他可以被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何防范和应对人力资源风险
[律师回复] 解析:
企业在签署劳动合同时为了规避潜在法律风险,通常会采用以下三种策略:
第一,对于某些员工如督训、组训等,企业可能选择不为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当这些员工度过试用期后,企业才会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家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之间,仅能设定一次试用期;
第三,为防止员工出现错误行为,企业可能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其他形式的财务保证。
然而,如果企业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则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严厉处罚,包括被勒令限期退还所收款项。
此外,劳动合同还需明确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劳动合同的期限;
其次,工作职责和范围;
再次,劳动安全保障及工作环境;
接着,劳动薪酬福利待遇;
然后,劳动纪律规范;
最后,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集体经营性土地的范围包括什么?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简言之,指的是具备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在我国的土地的使用中,对于非集体经济类型的土地,一般只有农民才可以获得,并且此种类型的土地是不需要缴纳税额的。但是由于此时农民只是获得了使用权,并没有取得土地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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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国有土地征收和集体土地征收区别是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这两种情况中,其具体差异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集体土地征收而言,其法律主体主要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组成,而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实施征收时,相关部门通常采取将重建所需的费用作为参考基准进行赔偿。
其次,由于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中国公民,因此在对国有土地上的房产实施征收时,相关部门会根据权威的评估机构所出具的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来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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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社保账户所需资料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您希望为贵公司办理社会保险账户的开设手续,请务必具体了解所需提供及满足的相关材料以及相关要求。
首先,按照规定,开设社保账户需要提交的重要文档包括: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或核准执行之证明文件;
3.国家机构代码证;
4.当地地税登记证;
5.如无法确定单位性质,需补充提交能够明确单位性质的相关资料;
6.若该单位属于事业单位范畴,还需提供相应的成立文件。
其次,关于办理社保的资格条件,我们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1.对于单位而言,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对于个人而言,则需符合户籍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的身份,同时未曾参与过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任意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最后,关于公司社保开户的详细流程,我们建议您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预先准备好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必备资料;
2.登录所在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进行单位社会保险的在线登记,并打印由社保官网生成的预登记文件;
3.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各三份、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三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单位公章以及法人章等相关物品备齐。
总的来说,为贵公司开设社保账户需要准备社会保险登记表、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或核准执行之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同时,单位办理社保账户的资格条件也需要严格遵守,即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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