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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有什么新政策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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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就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房屋拆迁经济补偿是有一定标准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奖励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的,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进行奖励的情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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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有什么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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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新政策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拆迁新政策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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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行政复议机关决定变更行政行为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实践领域,行政复议具有直接更改行政行为的权力。
具体来说,行政复议机关有权根据以下两种情况对原行政行为进行更改:
其一,当原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清晰、证据确凿且程序合规,然而其结果存在明显不合理或适用法律法规有误时;
其二,即便原行政行为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但经过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和核实事实后,能够证明原行为所认定的事实确实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无疑。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拆迁新政策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拆迁新政策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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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新增建设用地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律师回复] 解析:
现行的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预审阶段。
针对需要通过省级层面预审的情况,由相关部门提供初步审核意见并上报给省国土资源厅进行预先审查,省厅在接到材料后会给出相应的预审意见;
其次是立项环节。
建设项目用地单位需持国土资源部门所开具的预审意见书,前往项目立项审批机关进行立项申请;
第三个关键步骤为规划调整。
若该建设项目场地不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但符合规划调整的特定条件,则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应的规划调整工作;
最后为供地环节。
待市政府完成审批手续后,将审批结果通过窗口交付至用地单位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新农村拆迁有什么政策?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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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中山市民政局孤儿院可领养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申请阶段:
收养人、送养方以及具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均需共同抵达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区域内的公证处,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陈述的方式表达收养意愿。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递交相关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户籍证明材料。
此外,还需提交收养人个人的申请书、可行使收养权利的协议、具备认知意识的被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新生儿的出生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不育、绝育证明等相关证件。
(2)审查阶段:
公证员将通过询问相关人员以及前往相关单位进行随机抽样调查等多种途径,对当事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核实。
在此基础上,公证员还将对收养各方是否满足收养条件、收养行为是否出于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是否存在不良动机以及收养人的经济状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全面审查。
(3)办理收养公证阶段:
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之后,凡是符合收养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将为其办理收养公证手续,并制作相应的公证书,以此来确认收养关系的正式成立。
对于不符合收养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则不会予以办理收养公证,并且会向当事人详细解释不予办理的具体原因。
若当事人对此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进行后续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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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暂缓执行规定期限一般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请求暂缓执行治安处罚决定的时效一般为60个自然日。
因此,在面临有关派出所在治安处罚方面的管理决定之时,当事人有合法权益依法向相应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至上,或者以独立的法律实体身份发起行政诉讼。
在这个关键的进程之中,假使当事人希望能够获得短暂而适当的时间来审慎调整与评估接下来的应对举措,他可以在正式启动行政复议程序或者进行行政诉讼之余,向公安机关提交关于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措施的书面申请。
如果经由公安机关的详尽评估之后,认定暂缓执行并未对社会公众利益构成不良影响,那么他们将可能要求申请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人员或者缴纳符合要求的保证金予以保证,进而做出暂缓执行的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2022年拆迁最新政策是什么?
拆迁最新政策是:暴力拆迁、极端对抗、因拆暴富等现象严格的进行规制。补偿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金钱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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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最新政策是什么?
农民家中从祖上流传下来的房屋,尤其是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带这段时间流传下来的房屋,由于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即便是没有任何证件也算是合法的,可以获得全额补偿。新房新规矩,老房老规矩。简单来说,只要房子建造时是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的,都可以获得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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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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