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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可以改变用途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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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静律师
曹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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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承包土地不得改变用途。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方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的义务,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将承包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如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导致土地损坏或破坏生态环境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包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3.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4.承包地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承包方的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
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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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可以改变用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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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是否可以改变承包土地的用途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承包方是否可以改变承包土地的用途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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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放弃房产继承声明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析:
本声明由以下人士发布:
声明人姓名:
______性别:
男/女(请填写)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
出生年月:
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
在此声明中,我们确认被继承人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去世。
在其离世之后,留下了如下所述的遗产:
位于____市____房产的全部所有权。
作为被继承人的________,依据相关法规,我被视为合法继承人之一,对于被继承人离世时所遗留的上述财产,我依法享有继承权。
在此,我郑重声明:
对于上述遗产,我自愿且无任何附加条件地放弃继承权。
以上所有内容均属实,若有任何不实之处,我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________
声明地点:
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很简单,但放弃房产继承权必须是当事人自愿的,其他人没有权利强迫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如果放弃继承权是为了逃避债务,这种情况下放弃继承权的决定也是无效的。
“以租代征”土地改变了用途,承包到期返还时怎么处理?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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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翻了同学的书包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教师对学生书包进行检查无疑是不合法的行为。
尽管学生尚未成年,但是他们仍然拥有维护自身基本权利的能力。
这种未经许可就私自搜查学生书包的行为,已经对学生的隐私权造成了严重的侵犯,可能已经超越了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行使管理权的合理范畴,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中的相关条款,构成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非法搜查。
然而,教师并非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司法官员,因此他们没有资格进行这样的搜查,这只会被视为非法搜查。
关于没收物品,它实际上是国家刑罚的一种形式,原则上仅有法院有权依法没收公民的财产,教师最多只能暂时保管或将其移交给学生家长,而无权擅自没收。
如果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且情节严重者,将会被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在通常情况下,侵犯他人隐私属于侵权行为,行为人需要承担的主要是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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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全部风险涵盖范围包括:
1.八级及以上程度的狂风大浪,例如台风或龙卷风;
洪涝灾害;
大地震引发的海啸和火山爆发等严重自然现象;
雷击引发的电力系统故障和设备损毁;
悬崖峭壁的坍塌和滑坡;
泥石流造成的交通堵塞以及河流湖泊中的冰凌阻塞;
2.由火灾和爆炸引起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3.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发生的碰撞事故;
与其他船只或岸边设施的接触;
4.船舶在停靠时发生的搁浅和触礁事件;
5.船舶在海上失去联系或者失踪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第二条
本保险承保第一条
列举的六项原因所造成保险船舶的全损或部分损失以及所引起的下列责任和费用:
一、碰撞、触碰责任:
本公司承保的保险船舶在可航水域碰撞其它船舶或触碰码头、港口设施、航标,致使上述物体发生的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被碰船舶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本保险对每次碰撞、触碰责任仅负责赔偿金额的四分之三,但在保险期间内一次或累计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船舶保险金额为限。
属于本船舶上的货物损失,本保险不负赔偿责任。
非机动船舶不负碰撞、触碰责任,但保险船舶由本公司承保的拖船拖带时,可视为机动船舶。
二、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
本保险负责赔偿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或规定应当由保险船舶摊负的共同海损。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共同海损的理算办法应按《北京理算规则》办理。
保险船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损失而采取施救及救助措施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或救助费用、救助报酬,由本保险负责赔偿。
但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三项费用之和的累计最高赔偿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承租人能否改变房屋用途
承租人需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其中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由出租人或者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致使房屋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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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土地征收与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是为了满足军事和外交活动需求而必须占用的土地;
其次,为政府组织开展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也被视为公共利益所必需;
另外,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所需占用的土地亦在此列;
同时,为实现扶贫搬迁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也被视为公共利益的体现;
此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同样属于公共利益范畴;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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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吗
有特殊情况的话也可以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改变土地用途需要先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以后,还需要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政府没批准的,不能随便改变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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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继承财产要不要交个税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当今我国的税收制度中,针对遗产继承还尚未启动专门的遗产税制,因此通常情况下,我们无需为继承遗产而支付任何形式的税费负担。
然而,为了完成相应的法律手续,可能仍需承担诸如房产评估费用、房产登记费用等等的额外支出。
此外,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法规和政策,当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时,他们在继承土地或房屋所有权时,并不需要缴纳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个人无偿接受赠与的房屋行为,我们发布了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房屋产权的无偿赠与行为,对当事人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给自己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给那些对他负有直接抚养或赡养责任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去世后,依法获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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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解析:
1.依据章程中有关条款,由股东大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做出的相关决策或决议文件。
2.新任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若涉及特殊行业领域,需同时提交由股东本人签署的任职资格证明文书。
3.《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本套申请书内置有多份表格,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以及《企业住所证明》等。
请您根据实际变更事项填写并妥善保存相应表格内容)。
4.《指定(委托)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
6.提供新任法人的彩色照片(尺寸为一寸,数量为两张)、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详细的个人简历资料。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郑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否可以改变用途?
是不可以的,对于农户或其他组织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私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自行在承包土地上进行建房或建设其他建筑设施的,此次确权不予登记。对相关责任人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行为,由国土部门依法处理。必须等到恢复农业用途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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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承包权和经营权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我国国土上的森林、山脉、草原、荒漠、湿地以及水域等各类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归属于国家,但可依法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进行使用。
在此过程中,国家尊重并保障使用者对这些资源的使用权和所得收益的权利。
同时,使用单位亦需承担起管理、维护及合理开发利用的责任。
2.对于我国境内的矿产资源,其所有权同样归属于国家,但可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与集体所有制单位进行开采,同时也允许公民在符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进行采掘。
在此过程中,国家将坚决保护合法的采矿权益。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集体有权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但由集体实际使用的森林、山脉、草原、荒漠、湿地以及水域等资源进行承包经营。
这种承包经营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依据法律规定,通过签订承包合同予以明确。
4.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国家所有的矿产、水流,以及国家所有且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山脉、草原、荒漠、湿地以及水域等资源,均不得进行买卖、租赁、抵押或以任何形式进行非法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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