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主债权消灭抵押权是否消灭

最新修订 | 2024-02-21
6.7w浏览 3点赞
律师解析
抵押物权是依附在主债务上的,所以主债务消灭的,抵押权也会消灭。
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债务债权案件·推荐文章

徐州134****984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8****560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732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95人选择咨询律师
59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主债权消灭抵押权是否消灭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5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7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7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1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2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4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27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3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8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7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7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7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5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6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3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0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1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8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7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0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4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2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7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3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0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5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6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8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7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1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5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3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1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7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3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6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6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5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1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5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8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156****329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882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324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是否消灭?
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是不会消灭的。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义务并没有消失,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即权利人丧失了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2024年新公司法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近期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调整和改变,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对于实收资本,现已不再将其列为公司营业执照上需记载的内容之一。
根据过去的《公司法》,在申请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时,需要明确载明包括公司名称、住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以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在内的多项信息。
然而,现行的《公司法》则只要求在营业执照上列示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这五项基本要素即可。
其次,《公司法》已经撤销了对于最低注册资本的设定限制。
在过去的《公司法》中,股东的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才能成立公司。
而现在,只要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缴足额的出资额,就可以顺利地设立公司。
第三,实缴制转变为认缴制。
最后,关于验资证明的出示问题,现行的《公司法》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在过去的《公司法》中,股东在缴纳出资之后,必须经过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且出具相应的验资证明。
但是,现行的《公司法》已经取消了这项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第二款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是否消灭?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我们平常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可以更好的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对于x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是否消灭?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可以通过文章中的内容进行了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纠纷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一般的债权债务纷争之诉讼管辖法院,倘若当事双方已作出约定,则应遵循约定的方式;
若无约定,可选择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显示,若借贷双方在合同履行地方面并未做出明确约定,亦或是约定模糊不清,事后未能达成补充协议,那么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然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将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在此种情形中,所谓的“接受货币一方”便是指借款方,也即是出借人有权在其所在地对借款方当事人提起诉讼。
在此,方律师建议各位,在签署合同时最好能够明确约定管辖法院,如此一来,当出现纠纷之时便能迅速采取措施查封对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按揭房房产抵押需要遵循哪些法律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以按揭方式购买的房产进行抵押贷款的具体细则如下:
1.用于申请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需符合市场发展潜力大、品质优良且主要作为住宅或商业用途的条件;
2.作为申请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之标的房屋必须属于现有的房产现状;
3.以中国银行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一手房可被视为适用对象;
4.该房产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生活设施完善,具备较为显著的增值潜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以按揭方式购买的房产确实可以进行抵押贷款,许多银行也提供此类业务,允许对已抵押的房产再次进行抵押贷款。
然而并非所有银行均接受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百一十一条
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主债权超诉讼时效能否导致抵押权消灭?
主债权超诉讼时效是会导致抵押权消灭的,一般超过了诉讼时效之后只能说明当事人的胜诉权已经失去了保护,但对于抵押权本身是不会消失的,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样同样会受到处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足疗店消费被警察传唤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此举并未对审理工作产生严重影响,因为电话通知协助调查实际上是一种口头传唤的形式。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只是将相关信息传达给被传唤者,待到他们到达现场后,便可以要求他们在传唤证上签字确认。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公安部门因涉嫌违法行为而进行传唤,通常情况下,被传唤者必须在八个小时内得到释放;
然而,如果遇到案情较为复杂的特殊情况,最长的等待时限也仅为二十四小时。
对于电话通知协助调查的行为,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理解。
即便接到了协助调查的通知,但没有正当理由却拒绝赴约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员,都有可能面临强制传唤的后果。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抵押权的消灭情形有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抵押权的消灭情形有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冒名抵押房产有效吗,哪些情况下抵押权消灭抵押权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冒名抵押房产有效吗,哪些情况下抵押权消灭抵押权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抵押车放进了修车厂谁出钱维修
[律师回复] 解析:
交通事故处理的三七责,即双方应按照各自所负担的责任来分担维修费用。
其中,保险公司会首先在其责任范围内负责理赔修车费用,但若修车费用超过此额度,超出的部分将由双方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所明确的责任比例进行再次分配,即这部分费用将按照三七比例进行分摊。
具体来说,若一方的责任占比为七成,那么该方需自行承担车辆维修费用的70%,而另一方则需承担剩余的30%;
反之亦然,若另一方的责任占比为七成,那么该方需自行承担车辆维修费用的70%,而另一方则需承担剩余的30%。
在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时,我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行为责任原则:
若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那必然是因为其自身的行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而未实施任何行为的当事人则无需承担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
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明确哪些行为在事故中发挥了作用以及这些行为所产生的影响程度。
只有那些与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能被视为在事故中起到了作用。
3.路权原则:
即各行其道原则,即“车辆和行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当遇到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也应听从交警的指挥。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行驶时,应当以保障安全、保持畅通为首要原则”。
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所有交通参与者都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4.安全原则:
合理避让原则。
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差万别,事故原因也五花八门,因此,交通参与者在享有通行权利的同时,如若发现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通行权益,就必须采取合理的避让措施,积极承担维护交通安全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9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