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请病假的时候,只要是在医疗期间内,相关单位就必须按照相关的合同给予你病假工资,而且法定规定的病假工资不能够低于你所在地域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在不同的地方,可能对于病假工资的问题有着差异,比如以广东省为例,依据相关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其中的第二十四条规定,如果有劳动者因非因工伤或者是因病不得已要停止工作,并进行相关的治疗,这是关于长期病假连续计算的规定,其规定,只要是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间,相关的工作单位就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及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对相关的劳动者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再说到医疗期,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规定》的第二条,医疗期指的是劳动者因为工作时受伤或者是因为患病,从而不得已停止工作去疗养休息时,相关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解除相关劳动合同的时限的。
其中的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因为工作时受伤或者是因为患病而不得已停止工作疗伤休息时,依据其各人在该单位工作或实际参加的工作年限,法律规定给予其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一)该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并且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的,可以给予其医疗期为三个月,如果其在该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上,可以给予其医疗期为六个月。
(二)该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并且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就可以给予其医疗期为六个月,在该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其医疗期可以为九个月,在该单位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可以给予其医疗期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的并且在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对于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
其中的第四条规定如下:其医疗期在三个月的可以按照六个月以内的累计休息病假时间计算;然后六个月的,可以按照其累计休息病假时间在十二个月内来计算;医疗期在十二个月的,可以按照其累计病假休息时间在十八个月内计算;十八个月1医疗期可以按照其累计病假休息时间在二十四个月内计算;最后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按照三十个月的累计休息病假时间计算。
另外,如果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你仍然没有办法正常回归工作单位进行工作,那么该用人单位就有权力提前30天对你进行通知或者在支付一个月补偿基金后,去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单位单方解约)的情形之一:该用人单位在额外支付该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或者该单位用书面形式告知该劳动者,但这要提前30日告知,在这之后,该用人单位就有权力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而且,如果该劳动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或者生病,那么在医疗期截止后,该劳动者是不能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而且原来的工作单位不能给该劳动者另外安排工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