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合同内容的说明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1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20人
专家导读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等等。
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合同内容的说明有哪些?

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合同内容的使用说明有哪些?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劳动合同范本

甲 方(用人单位):____       乙 方(劳动者):____

名 称:____             姓 名: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户籍地址:____

通讯地址:____            通讯地址:____

经济类型:____

联系电话:____            联系电话: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年 __月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起至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_____。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____,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____,

职务(或工种)为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小时,每周工作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为周期,总工时__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____执行,初始工资额为__元/月或 __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____;

(2)劳动定额____(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____。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____。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____。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__日发放 (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__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条第(一)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4.________。

5.________。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____________

甲 方:(盖章)____      乙 方:(签名或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鉴证机构(盖章):____

证人:____

鉴证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________

甲 方:(盖章)____       乙 方:(签名或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 年__月__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该特别的注意,而且双方也都要按照法律的条规来进行制定合同的内容,不能有任何强迫行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进行,所以,对于劳动合同的说明一定要注意,这样才能更好的清楚合同内容。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7w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合同内容的说明有哪些?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0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0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8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2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7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7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2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2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2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4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劳动合同·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盐城134****290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447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4****993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广东省东莞市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劳动者因工伤致残,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分别为:一级27个月工资,二级25个月工资,三级23个月工资,四级21个月工资。对于五、六级伤残员工,补助金标准分别为18个月和16个月本人工资。这些补助金是对劳动者工伤致残的经济补偿,旨在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合同内容的说明有哪些?
10w+浏览2024-03-01
广东省著名商标无效说明
10w+浏览2024-02-18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使用说明有哪些
10w+浏览2023-09-09
广东省东莞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赔偿流程:<br/>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br/>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br/>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本局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受理,并告知受理不受理。<br/>4、调查核实:<br/>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br/>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br/>6、行政复议:<br/>当事人、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br/>7、行政诉讼:<br/>当事人、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br/>工伤死亡赔偿标准:<br/>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br/>(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r/>(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br/>(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br/>工伤死亡的认定标准:<br/>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r/>(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br/>(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br/>(四)患职业病的<br/>(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br/>(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br/>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br/>(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br/>(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br/>《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br/>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br/>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br/>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41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合同内容的说明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80****492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35****643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6631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